封面新闻记者 叶海燕
近日,四川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全省地名管理工作进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11月18日,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张晓玲等嘉宾,做客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对《办法》内容进行解读,并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访谈现场
全面规范地名命名、使用等各环节
明确有关部门职能职责划分
《办法》共28条,不分章节,主要是对国务院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细化、补充,立足四川实际,聚焦地名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对地名命名、更名、设标、使用、文化保护等各环节作出全面规范。
其核心内容包括:明确地名管理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并按照“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分别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了划分。
《办法》规定:民政部门负责自然地理实体,行政区划,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所在地,街、路、巷共4类地名的办理、报批;住建部门负责审批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公安部门负责街、路、巷的标志设置,编制标准地址,设置门(楼)牌并建立电子档案;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交通设施命名等,这种机制既明确主责,又体现协同。
部分地名命名随意?
建立地名采词库让命名“有源可循”
针对部分地名命名随意、使用数字或企业名称等现象,《办法》明确提出一项重要制度性解决方案,即要求各地科学编制地名方案,从源头上对地名命名进行规范和引导。同时,今年年初,省民政厅还专门印发了《四川省地名方案编制规范》。
方案要求各地深入挖掘本地的历史典故、老地名、风物民俗和特色产业等资源,构建体现当地文化基因的“地名采词库”。这意味着命名不再随意,而是从一套经过考证、富有文化底蕴的备选词库中择优选取,从根本上杜绝“拍脑袋”起名。
方案还要求地名专名优先使用当地地名、历史地名及其派生名,或能体现当地历史、地理、文化特征的词语。确保新地名能够承载乡愁记忆、延续地方文脉,而非空洞、怪异的符号。
加强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
村庄无名路将告别“无名”时代
访谈中,有网友提出目前省内部分村庄的一些道路没有名字,电子导航中显示是无名路。对此,省民政厅副厅长记张晓玲谈到,这项工作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国家正在推动的“乡村著名行动”,其核心目标之一就是织密乡村地名网,重点解决乡村道路无名的问题。同时,《条例》和《办法》也明确要求加强地名标志设置与管理。
在具体命名时,鼓励各地充分挖掘本地特色,从老地名、历史典故、山川风物和特色产业中汲取灵感。如平昌县驷马镇的“原乡路”,得名于罗中立油画《父亲》原型所在地,承载着浓浓的乡愁。这样的路名,让每条道路都成为一方水土“活记忆”,展现独特的地域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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