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最高法院于周一就前总理他信·西那瓦的长期税收纠纷作出终局裁决,判定他信败诉,需就2006年出售西那瓦集团股份一事,缴纳总计176亿泰铢,约合4.1亿美元的个人所得税、罚款及相关费用。
这一裁决颠覆了此前税务法院与特别上诉法院对他信有利的判决,正式恢复了他的纳税义务,并为后续强制执行程序扫清了障碍。
此前,泰国中央税务法院与特别上诉法院均站在他信一方,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了税务部门的征税决定。
但泰国税务部门不服判决并上诉至最高法院,如今最高法院的反转裁决,让这起持续近十年的税案迎来关键节点。
这起税案的源头可追溯至2017年,泰国税务部门当年对他信发起税收评估,要求其补缴2006年出售西那瓦集团股份所产生的176亿泰铢税费。
而这一评估的背景,是泰国最高法院政治职位刑事审判庭在2010年已裁定没收他信价值460亿泰铢资产的先例,显示出相关法律程序的连贯性。
2023年,他信曾在税务法院与上诉法院两度胜诉,法院认定税务部门的征税行为存在违法之处。
但税务部门坚持认为征税依据充分,遂向最高法院提起最终上诉。此次最高法院的裁决,意味着税务部门的征税权限得到司法最终确认。
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明确指出,他信的子女潘通泰与萍通塔在2006年1月的股份交易中扮演了“代持人”角色,实际交易主导权仍归属他信。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这对兄妹以每股1泰铢的低价,从西那瓦家族控制的离岸控股公司Ample Rich手中收购了3.29亿股西那瓦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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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二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泰国证券交易所,将这些股份以每股49.25泰铢的价格出售给新加坡淡马锡集团,单此一项便获得近160亿泰铢的资本利得。
整个交易中,西那瓦家族以733亿泰铢的价格,将西那瓦集团的控股权出售给淡马锡,使这家新加坡政府旗下的投资机构最终持有该集团49%的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巨额股份交易的达成,与当时泰国电信行业的外资政策调整直接相关。
当时泰国通过一项法律修正案,将电信行业的外资持股上限从25%提升至49%,为淡马锡收购西那瓦集团股份扫清了政策障碍。
时间线显示,泰国修订后的电信法案于2006年1月20日正式生效,而西那瓦集团49%股份的出售交易则发生在三天后的1月23日。
彼时他信正担任泰国总理,这一“政策落地即完成交易”的时间节点,曾在当时引发广泛争议,认为存在利用职权为家族商业利益铺路的嫌疑。
如今最高法院的裁决不仅明确了他信的纳税义务,也让这起充满争议的交易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接下来,泰国税务部门将启动税款追缴程序,他信是否会配合执行、或是否存在其他法律救济途径,成为外界关注的下一个焦点。
这一裁决也为泰国政商关系中的利益边界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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