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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长宁区第七届“我执法我普法”宣传月活动号召,长宁区北新泾街道联合区法律援助中心,于近日举办“金和平”法治讲坛,特邀上海市新华律师事务所胡雯秋律师,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专题解读。各居委“两委”干部、街道社工办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共同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充电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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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紧扣新法修订内容与基层实践需求。胡律师系统梳理了本次修法的时代背景与核心理念,并针对与基层工作紧密相关的条款进行了深度阐释:
在优化组织架构与职能方面
明确了居委班子成员的资格条件与职责定位,重点阐释了居委会与街道之间的权责边界,为厘清“行政事务”与“自治事务”提供了法律依据,助力基层减负增能。
在完善民主制度与程序方面
详细讲解了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新增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为推进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提供了规范化指引,保障居民自治权利落到实处。
在强化居务公开与监督方面
剖析了新法对居务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等具体规定,强调了居务监督委员会在基层治理中的关键作用,致力打造“阳光居务”,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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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学习氛围浓厚。在交流互动环节,与会基层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如何规范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居务公开的具体操作要点”、“常见矛盾纠纷如何依法化解”等实务问题踊跃提问。胡律师结合法条与实践经验逐一细致解答,有效提升了大家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次讲座是北新泾街道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金和平”法治品牌建设的务实举措。讲座内容针对性强、讲解生动透彻,获得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下一步,北新泾街道将依托“金和平”法治讲坛,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供坚实保障。
来 源|北新泾
校 核|丁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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