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七点,山西长治申家院子里冷得厉害,天早就黑透了,屋里老两口和女儿正吃饭,门突然被砸开,郭家九个人拿着铁锹和棍棒冲进来,嘴里喊着狗比你们金贵,今晚弄死你们,申家三口人一点准备都没有,连灯都来不及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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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红良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已经六十岁了,在混乱中他抓起厨房窗台上那把天天用来杀鱼的刀,不是故意藏起来的凶器,朝着冲进来的郭某某捅了过去,结果对方死了,另外三个人也受了伤,这事听起来像是故意杀人,但其实从头到尾申家没有主动招惹过谁,之前就已经报过警,调解也没成功,郭家反而带人在半夜找上门来,这才是真正引发事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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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做的卷宗很干净,照片拍得清楚,血迹和玻璃碎片的位置都标出来了,可那是在白天打了灯拍的,实际院子里黑得看不见路,能见度不到两米,闯进来的人手里拿着什么根本分不清,律师后来提交了现场视频,时间是晚上七点到八点,画面里一片黑,人影在动,没法判断对方是要打人还是吓唬人,卷宗里没写这些情况,也没提到“怕”这个字,人在那种环境下的第一反应不是想后果,而是想着怎么活命。
法官在办公室里翻看报告,里面提到DNA和血迹走向,觉得事情都能算得清楚,可是申红良当时只有半秒的反应时间,心跳快得像要炸开一样,脑子里根本没空去想应该砍向哪里,这和2018年昆山龙哥案的情况很像,于海明也是被追着砍,刀都掉了对方还在追,最后法院说,不能指望人在生死关头还能冷静计算,法律不能用事后的清醒去要求当场求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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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觉得有人夜里破门闯进来,跟城里人的想法很不一样,在他们看来这就是要杀人全家的事,郭家那九个人拿着东西直接冲进来,连招呼都不打,这种场面在村里就跟打仗一样,不是嘴上吵架是要动手打人,因为大家的文化背景不同所以害怕的东西也不一样,你不能指望一个老头在黑灯瞎火的时候还要琢磨自己该怎么保护自己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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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办案还是靠现场拍照和做笔录,很少用到新技术来还原真实环境,比如红外摄像头、热成像这些设备在案发后都没有调用过,司法系统中98%的正当防卫认定只依靠纸面材料,只有不到3%的案件法官会亲自去现场查看,山西这边近三年根本没人到实地走一趟,这就带来问题:以后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应该规定只要是涉及夜间多人持械闯入的情形,必须还原现场的光线和空间条件,否则只看卷宗内容容易冤枉人。
门框被砸得变形了,玻璃碎了一地,这个高度有两米多,不是轻轻敲一下就能做到的,申家厨房那把刀平时就放在窗台上,是用来杀鱼的,并不是特意藏起来准备打架用的,郭家人报案的时候说是劝架,后来好几个参与的人又改了口,原始笔录也没有全部公开,有些内容被删掉了,这些事在卷宗里基本没有提到。
说实话,我不相信申红良早就打算这么做,一个六十岁的老人平时连鸡都不敢伤害,真要动手也不会选杀鱼刀,那天他只想保住性命,人被逼到绝路时本能就会反抗,法律应该保护的是那些在黑暗里连灯都来不及开的普通人,而不是半夜带着工具上门砸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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