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成都市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帮助各相关单位准确把握《成都市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要点,有序开展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11月13日,成都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配合市委宣传部影视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25年《成都市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工作培训会。
本次培训会汇聚了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市文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成都传媒集团、成都文旅集团,各区(市)县文化主管部门,并邀请壹同影视、魅力映像、峨影集团、星阅辰石、完美鲲鹏、天府影业、成都影视城等50余家影视相关企业参会,详细讲解政策扶持事项与申报流程,让惠企事项进一步触达影视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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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伊始,在政策申报、评审、解读等环节,成都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工作人员着重介绍了《成都市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细则。从鼓励精品影视创作生产、完善影视产业生态,做优做强动画、科幻影视产业以及鼓励人才引进和培育四个部分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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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创作生产支持
1.鼓励影视剧本创作
·在蓉建设剧本基地(园区),经综合评定,对符合条件的基地(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
·基地(园区)签约编剧的原创剧本转化成影视剧并确定播出平台的,经综合评定,按照剧本实际合同交易额的10%奖励编剧,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按照剧本实际合同交易额的10%,以1:1的比例分别奖励编剧和文学作品作者,同一项目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80万元。
2.支持影视精品创作
·成都立项+突出成都特色,按投资额1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般扶持或最高1200万元的集中扶持。
·获国际、国内重要奖项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取得优秀播映成绩的影视作品,按照播映效果进行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于在多个平台播出的影视作品,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奖励。
3.支持影视后期制作
·单项目在蓉投入≥1000万元,经综合评定,按投入5%奖励后期企业,同一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4.支持影视宣传发行
·在蓉影视企业进行影视宣传发行,对单片宣传发行费用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经综合评定,按在成都实际投入的1%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5.支持影视剧组来蓉进行首映、路演、宣发活动
·鼓励场地提供方给予剧组场租减免,经综合评定,对场地提供方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6.支持打造来蓉拍摄一站式服务平台
·鼓励打造拍摄服务平台,经综合评定,对运营拍摄一站式服务平台的在蓉影视机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
二 完善影视产业生态
7.鼓励影视科技创新
·经综合评定,对影视科技创新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8.支持影视产业园区“立园满园”
·对入驻影视企业达50家以上的在蓉产业园区,经综合评定,按入驻影视企业年度累计营收5‰给予运营企业奖励,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被评为国家级影视、网络视听等产业示范园区且符合上述标准的单位,经核定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
9.支持影棚、实地场景打造运营
·新建高科技影棚,如人工智能、水下摄影棚、高科技数字摄影棚等,经综合评定,按当年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单个主体每年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对于运营影棚、实景场地的在蓉影视企业,经综合评定,按照年度累计营收5%给予运营企业奖励,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0.支持影视IP转化
·版权方将影视作品 IP 转化为商业化衍生项目,经综合评定,针对 IP 转化后市场收益结算在成都的项目,按照项目版权转化费用的50%,给予单个 IP 项目最高100万元奖励,单个主体每年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特别重大的影视作品 IP 转化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11.支持影视机构举办重大影视节(展)会活动
·在蓉举办的具有影响力的影视节(展),经综合评定,按照实际投入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12.支持设立影视类投资基金
·对以公司制形式新设的影视类创业投资企业,按实缴注册资本1%奖励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
·以合伙制形式新设立、运营规范的影视类创业投资企业,根据合伙企业实际募集资金规模的0.5%,对其委托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三 做优做强动画
科幻影视产业
13.支持动画、科幻创作剧本孵化
·鼓励在蓉开展动画、科幻影视剧本创作孵化活动,搭建动画、科幻剧本交易平台,经综合评定,对满足条件的活动主体最高30万元奖励,同一组织机构奖励金额每年不超过60万元。
14.支持动画、科技影视精品创作
·对在四川省(成都市)立项且符合条件的动画、科幻影视作品,在本政策第二条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奖励,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叠加奖励。
四 鼓励人才引进和培育
15.支持鼓励影视领军顶尖人才
·支持获得影视领域重大奖项、为影视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及团队,申报市级重大人才计划;
入选“蓉城英才计划”,个人可获得最高100万元资金资助,团队可获得最高300万元资金资助;
入选“蓉漂计划”,个人可获得最高300万元资金资助,团队可获得最高500万元资金资助,并给予人才安居、子女入学、健康医疗、创新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
16.鼓励影视人才来蓉发展
·对首次来蓉就业、且所在企业符合规定的影视技术人才给予最高3000元/月/人的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
·对进入符合规定的企业后取得了副高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给予最高6000元的一次性职称提升奖励。
17.加大影视人才培养
·建设影视实训基地,经综合评定,按照不超过实训基地实际投入的10%给予运营方单次最高30万元奖励,同一主体每年不超过60万元。
随后,成都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围绕“天府文创云”平台,为大家带来了细致实用的填报辅导。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演示,逐一讲解用户注册、信息填报等操作步骤,重点说明了材料初筛的常见要求和注意事项。
01
介绍本身功能
02
用户注册:
打开网址——进入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注册新用户——完成必填信息——完成注册。
03
申报流程:
注册企业账号——完善企业信息——创建申报项目——项目送审 ——查看申报情况(完成/退回修改重新提交)——导出项目申报书——完成项目申报——导出纸质线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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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后的现场讨论及答疑环节,气氛积极而热烈。与会代表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就申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踊跃提问。会议主办方相关负责人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问
企业同时符合政策中三项条款,在系统中是否能只提交一次资料,从而减轻企业的操作流程负担?
答
首先,企业的基本资料是不需要重复填写的。关于申报事项,因为不同的政策扶持条款不同,需要提交的附件是不同的,需要单独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问
一般扶持阶段,是否需要完本才能获得扶持资金?是否分阶段进行奖励?
答
首先我们需要剧本完成才能立项,所以是需要完整剧本才能申请。各个项目按照完本剧本阶段,拍摄完成阶段等分批次进行发放扶持,后续申报指南中有详细说明,不同类别会有不同批次。
问
针对宣传发行板块的扶持政策,请问在抖音、快手,还有包括海外的 Tiktok 和谷歌上面的一些宣传发行,是算在评定里面吗?
答
发行具体指的是开展发行的这个企业,是成都的企业,在成都产生实际费用。关于渠道并无太多限制要求。
问
如果获得省上的相关的扶持后,这个政策还能不能再申报?对于申报主体的这个企业,有没有限制?
答
第一点,我们的扶持是省市区互相不产生冲突,各级的都可以申报。第二点是没有限制的,但需要进行相关说明。省上的扶持、区上的扶持和市上的扶持互不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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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魅力映像影业、壹同制作(成都)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相关参会人员表示本次《成都市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项目申报工作培训表现出成都市委市政府是真正用心在科学地、系统化地扶持影视行业发展,为影视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相信未来成都会有更多“成都造”“成都创”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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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沟通,真正构建了一个高效的政企对话空间,实现政企沟通“零距离”。
成都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也将持续致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政府与影视创作者、影视企业之间的联络平台,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地成都、讲好成都故事,帮助企业吃透政策、用足政策,为成都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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