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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味还在街巷里扑腾,人心却在一通电话后失了分寸。地点在山西长治,时间是 1 月 30 日下午。申某准备开车外出,邻居家的狗突然冲了过来,直接咬在他的腿上。疼痛是直觉,本能是反击。申某踢了两脚,狗没有退去,继续冲撞。他拽住狗的颈部,顺势摔到一侧。狗倒地不动,申某本人以为只是“晕过去”,并没有意识到后果已经非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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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步,是矛盾的起点。申某跑到邻居门口,想说明经过,叙述被咬与处理的过程。家里没人,他拨通了电话。对话不顺利,情绪往上走,口角出现。狗主人挂电话报警。事情在这儿急转直下——对方并没等警力到场,集结了 9 名亲属,拿着铁锹、木棍等物件,直接去了申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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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申某不在家。屋里有 60 岁的父亲和家属。门口传来密集的踹门声、玻璃碎裂声。申某妹妹说,她从窗户看到对方多人堵在门口,手里都拿着能造成伤害的东西,口中喊着激烈的话。她的描述里有威胁性措辞,我在这里用更克制的表达:存在明显的恐吓和强压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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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被冲开,9 人一拥而入,打砸、谩骂、推搡。老人上前拦阻,被多人围堵。家属提供的细节很扎眼:申某父亲被铁锹、木棍打到鼻骨骨折,全身多处青肿。老人在角落里退无可退,他摸到窗台上的一把刀,挥动自保。混乱中,狗主人受伤,血流很快。对方家属随即送医,伤重不治。申某父亲同样进了医院,鉴定结果是鼻骨骨折、软组织损伤。
这一步,是法律判断的核心场景:多人持物件入室,围堵并实施殴打,家中老人反击。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度”,还是“故意伤害”?答案要回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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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人的说法针尖对麦芒。申某一方强调:9 人持物件闯入家中,持续围堵殴打老人,生命处在明显危险中,反击属于正当防卫。狗主人一方则坚持:去“理论”,不想打架,砸玻璃是出于宣泄,冲进屋不足两分钟就出现刺伤,认为老人的行为是故意伤害。
网友在评论区的态度也很直接。一边说,入室围堵老人,后果要自己承担,老人只能自保;另一边说,拿刀造成致命伤,还是要负法律责任。情绪两极,法理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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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开的很久,整整 6 个小时。焦点就一个:申某父亲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辩护方抛出一个关键疑点:致命伤是否由老人手中的刀造成。辩护律师透露,办案阶段未明确找到所谓“特定致伤物”的证据链闭合;司法鉴定显示,老人手中尖刀上只检测到了老人的 DNA,未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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