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仅半年的时间,新疆一男子多次组织“水客”,走私洋酒入境,偷逃应缴税额117万余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起走私普通货物案件。
新疆博尔塔拉州检察院指控,2019年12月,臧某在某合作中心经营店铺。其间利用合作中心个人限购免税政策,组织“水客”采用“蚂蚁搬家”方式帮助施某甲(另案处理)将轩尼诗、马爹利等酒类走私入境。
根据统计,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近半年的时间内,经阿拉山口海关核算,臧某走私入境2580瓶洋酒偷逃应缴税额117万余元。
判决书显示,施某乙走私团伙为吴某等货主以雇佣水客“蚂蚁搬家”形式实施走私行为,臧某是水客头目之一。
法院认为,被告人臧某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组织“水客”帮助他人走私普通货物入境,偷逃应缴税11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人臧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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