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就得买一梯一户的,公摊面积随便用,全是自己的!"福州业主小丁在社交平台晒出自己改造的电梯厅视频时这样说道。她将公摊电梯厅打造成集观影、休憩、涮火锅于一体的"私人会所",引发网友热议。然而律师指出,这种看似"聪明"的改造实则涉嫌违法,更暗藏致命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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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271条和274条明确规定,电梯厅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公摊面积,任何个人都无权独占。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强调,即便购房合同标注该区域可私用,物业和销售的口头承诺也不能改变其公共属性。这种"公摊私用"的行为本质上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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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重的是,改造行为直接违反了《消防法》第28条。小丁在电梯厅加装的柜子、投影仪等物品,实际上占用了作为消防疏散通道的关键空间。赵良善律师指出,一旦发生火灾,这些障碍物会严重阻碍住户逃生和救援人员施救。而涮火锅使用的明火、接入电路的电器,更是增加了火灾风险。改造使用的墙纸、柜子等易燃材料,还可能加速火势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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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质疑,小丁辩称小区内类似改造很普遍,且自己未遮挡逃生通道。但法律专家表示,这种"法不责众"的心理十分危险。电梯厅作为公共区域,其安全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私自改造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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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业主若想合理利用公摊空间,必须通过合法途径。首先应恢复通道原貌,确保满足消防要求。随后可向业主委员会提交申请,经相关业主集体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通行和安全的前提下,设置可移动的简易设施。但必须严禁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目前,该小区售楼处对"电梯厅可私用"的说法仍未作出明确回应。这种沉默背后,反映的是房地产行业对公摊面积管理的混乱现状。而小丁事件也暴露出部分业主法律意识的淡薄。
家不仅是温馨的港湾,更应是安全的堡垒。一时的便利不应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任何改造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这起事件给所有业主敲响了警钟:公摊面积不是法外之地,合规使用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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