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国国际航空、中国南方航空、中国东方航空三家航司同步发布通知,针对日本航线客票推出特殊处置方案,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12月31日(含)期间出行的旅客提供免费退改服务,切实保障旅客出行权益。以下为各航司具体实施细则:
国航明确,适用客票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2025年11月15日12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的999开头客票(含里程奖励客票);二是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上述时间段内东京、大阪、名古屋、福冈、仙台、广岛、札幌、冲绳进出港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三是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退改(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退改权益方面,客票有效期内,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手续费;首次变更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差价,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南航的适用范围为2025年11月15日12时(含)前购买或换开的784开头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上述时间段内日本进、出港(含经停)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符合条件的旅客,若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
东航的适用客票为2025年11月15日12时(含)前购买或换开的781开头客票填开的国际、地区或国内航班,且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日本(包括但不限于东京、大阪、广岛、札幌、小松、鹿儿岛、长崎、新泻、冈山、福冈、静冈、名古屋、松山、冲绳、富山、熊本)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包括东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航班起飞日期在上述时间段内,同一客票内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退改规则显示,符合条件的旅客可办理变更至原航班前后3天(含)以内的航班,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或变更超出原航班前后3天(含)内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同时,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未使用航段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在此提醒广大旅客,及时核对自身客票信息,按照所属航司规定的渠道办理退改手续,避免耽误行程。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登录对应航空公司官网查询或直接联系航司客服咨询。
作者:刘姗姗
责编:秦楚越
编审:裴晶莹
监审: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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