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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积极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效激发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内部活力。为进一步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从各地报送的案例中选取并公布10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8月19日,中方县天钰矿业有限公司员工王超在矿山日常巡查中,发现2号矿车内侧轮胎损坏严重,一旦爆胎极有可能引发跑偏、侧翻风险。王超在叫停运输作业的同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及时对车辆轮胎进行更换,有效避免了跑偏、侧翻事故的发生。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王超500元奖励。
案例二
2025年9月13日,中方顺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员工罗树喜在矿山日常巡查中,发现矿山局部车挡有垮塌现象,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及时对有垮塌危险的车挡进行修整维护,有效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罗树喜500元奖励。
案例三
2025年9月10日,中方县新怀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员工王东发现,2号仓库和3号仓库应急水池不出水,经检查是消防水管生锈损坏所致,立即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报告。公司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排查,对生锈损坏消防水管进行更换,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王东1000元奖励。
案例四
2025年9月15日,怀化市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仓库保管员鄔江对液蜡罐区例行检查时,发现液蜡1号罐出油管连接的紧急切断阀门漏油,立即关闭第二个常用阀门并用消防沙覆盖泄漏区域,同时立即向公司相关负责人报告。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及时更换损坏的紧急切断阀,清理吸过油的消防沙,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邬江300元奖励。
案例五
2025年9月19日,中方县宏旺化工有限公司维修工周时忠在85%磷酸生产线三楼进行设备维修时,发现磷酸车间三楼原黄磷燃烧设备拆除时留下的基坑未进行封堵,存在人员坠落风险隐患。周时忠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公司马上组织人员对基坑进行封堵,有效避免坠落事故的发生。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周时忠1000元奖励。
案例六
2025年7月25日,怀化市凯诚矿业有限公司阳湾团矿区白岩坳金矿采掘车间员工钟显样在作业前,发现+200中断西大巷第三会车道顶板破碎,存在顶板冒落(砸伤作业人员)风险,立即通过公司安全隐患申报平台进行申报。安全专员接收信息后,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核实,并组织专业人员对顶板喷浆进行处理,避免了顶板冒落事故发生。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钟显样400元奖励。
案例七
2025年10月9日,麻阳喜多多超市防损部经理刘晓微在每日门店巡查时,发现发电机房柴油发电机的排气管末端未安装阻火器,存在发电机在使用过程中着火的风险,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在柴油发电机排气管末端安装了阻火器。由于发现处置及时,有效避免了柴油发电机工作过程中排气管内出现反爆气现象引发发电机着火事故。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刘晓微1000元奖励。
案例八
2025年10月11日,湖南万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仓管员林狄狄在经过落地式配电箱时,发现落地式配电箱附近地面有积水,配电箱下方无绝缘地垫,存在漏电风险,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随即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排查,及时清除地面积水,并在配电箱下方放置绝缘地垫,有效避免了触电、火灾等危险事故的发生。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林狄狄1000元的奖励。
案例九
2025年10月14日,中国石化湖南怀化芷江侗族自治县三里坪加油站员工朱明桂在日常巡检中,发现1,立即通过公司“安全随手拍”平台上报安全隐患。公司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及时更换损坏连接弯头,有效避免了火灾或跑冒漏事故发生。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朱明桂500元奖励。
案例十
2025年10月14日,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氯碱车间人员殷勤在三氯化磷装置发现恒力安装人员临边作业未佩戴安全带,立即对作业人员进行制止并纠正,有效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殷勤500元奖励。
来源|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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