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信银行,你们的行为已经严重违法!家住沧州市运河区的刘先生,仅因 2 万余元信用卡逾期四五个月,你们完全可以通过正规诉讼程序申请执行,却将债务打包给第三方公司,纵容其实施泄露隐私、非法上门滋扰、恐吓家属的违规行径,性质恶劣到令人发指!
刘先生称,她们这种气势与暴力催收的流氓团伙只差动手打砸了。
这群催收人员的操作早已突破法律与道德底线:先是未经允许泄露刘先生的债务隐私,将催收矛头对准身患疾病的其母亲,用 “变卖家产、汽车” 的话术进行威胁,让本就病重的老人陷入极度恐慌;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两名催收女子竟尾随小区居民潜入 20 多楼,再通过步梯抵达刘先生家门口,实施暴力砸门行为,该行为或涉嫌违反《刑法》第 245 条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的相关规定,目前刘先生已拨打 110 报警,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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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上门滋扰,刘先生主动说明家中有老人生病、确实存在还款困难的实情,也明确告知了 2 万余元的欠款金额,试图沟通协商解决方案。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催收人员竟声称 “这笔欠款已经走了诉讼程序,我们不是上门来沟通的”,刘先生当即反问 “既然已走诉讼程序,你们为何还要上门?”,面对这一质问,对方瞬间语无伦次,根本无法给出合理答复。其中一位戴眼镜的女士,态度尤为蛮横嚣张,其气势远超法院执法人员,全然忘了自己只是第三方催收人员的身份,完全没有摆正自身位置!
这些行为早已触碰法律红线,绝非合法催收应有之举:
《民法典》第 1032 条、1033 条明确规定,公民隐私权不受侵犯,未经允许泄露债务隐私、骚扰无关患病家属,已构成明确侵权;
用威胁话术恐吓债务人及家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属于寻衅滋事行为,应依法受到处罚;
尾随他人进入居民居住区域并实施砸门滋扰,已严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是否构成刑事违法,有待公安机关调查认定。
除报警外,刘先生已向中信银行总部发起正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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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等待银行方面的回馈。作为债务委托方,中信银行对第三方催收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定监管责任,却为了追讨 2 万余元欠款,放任其实施违法违规行为,显然存在严重监管失职!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追债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绝非肆意侵犯他人权益的借口。催收人员既谎称走诉讼程序,又无法解释上门目的,还摆出远超执法人员的嚣张姿态,如此混乱且违规的操作,背后是中信银行的监管缺位。刘先生一家的安宁被打破,患病老人的身心遭侵扰,我们强烈呼吁公安、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依法查处违规催收行为,严肃追究相关方责任,还刘先生一家公道!也敦促中信银行尽快给出明确、合理的回馈,正视自身管理漏洞,不要再用拖延逃避责任 —— 法治社会容不得任何违规催收行为,违法违规者必须付出应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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