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官网发布,关于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的公告,公告显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在投标龙山九路市政工程时与其他企业串通投标,被处110.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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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投标龙山九路(龙塘九路与塘横大道交会处-龙海三路段)市政工程时,在评标环节检查投标文件特征码时,被提示MAC地址(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与四川省佳成建设有限公司存在相同情况。
经查,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佳成建设有限公司相互串通投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
针对该行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对企业处招标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五点五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5.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经核算,处以1105112.1元行政罚款。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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