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初等方法研究数论文选集》连载 017
017. 论1+1与1+2
在数学领域中,关于“1+1哥德巴赫猜想”与“1+2陈氏定理”的关系,确实需要一些数学背景才能理解得更为透彻。哥德巴赫猜想最初提出的是“每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质数之和”,这个命题通常被简称为“1+1”。而“1+2陈氏定理”,它表明每一个足够大的偶数都可以写成一个质数与不超过两个质数乘积的和。从形式上看,这两个命题虽然都涉及质数的分解,但它们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包含或递进关系。
那么,解决了“1+1”是否就意味着向解决“1+2”迈进了一步呢?实际上,这两个问题在数学结构上存在差异,因此直接解决“1+2”并不直接等同于解决了“1+1”,但它们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理论联系和逻辑上的启发意义。
总的来说,“1+1”和“1+2”虽然都源自哥德巴赫猜想的大框架,但各自代表了不同的数学挑战和证明路径。
看下图,
![]()
但是,在所谓的某位大数学家所提交的论文中,开头部分赫然出现了这样的表达式:
x - p = p₁
x - p = p₁p₂
这显然是一种严重的混淆——作者错误地将“证明x - p = p₁p₂”与“证明x - p =p₁”视为同一命题或等效过程,而事实上这两者在逻辑上、数学含义上以及证明路径上都是完全不同的。将两者混为一谈,不仅暴露了推演过程中的基本错误,更反映出论证者对于数论基本概念的把握存在根本性偏差。
令人担忧的是,至今仍有人在各类平台和宣传渠道中声称“这是迄今为止最接近证明哥德巴赫猜想的成果”,这样的言论无疑是对公众认知的误导,是对求知者的不负责任,更是对科学精神与数学严谨性的公然践踏。
将两个本质上无关、甚至互斥的命题并列作为论证的核心,不仅不能推进问题的解决,反而恰恰揭示了某种学术上的不诚实:它不是无心之失,而更像是一种有意为之的误导行为。我们是否应该容忍这样一种明显存在欺诈嫌疑的“成果”,继续混淆视听、消耗公众对科学的信任?
下面我们说明一下这是两个不相干的命题。
使用Ltg-空间理论里面的2N+A(A=1,2)空间,
看下图,
![]()
1、 这两个数列代表全部正整数;
2、 与其他等差数列空间隔离,从而每一个正整数只有一个唯一的坐标,其中素数也有了自己的位置,不是随机出现的;
3、 由于有了与项数N一一对应的关系,数列转成了函数;
4、 数列2N+1包含了正整数中除2以外的全部素数,3、5、7……;
5、 数列2N+2包含了正整数中的全部偶数;
以上是简单的观察整理出来的这个空间里面的一些性质。
在研究这个问题前我们做一些设定:
偶数大于等于6,1+1=2和2+2=4 做特殊处理,不影响里面的研究。但是1和2可以使用。
我们任意选取一个项数N,该数值可以自由选择,它所对应的偶数记作O,也就是说O是由N按照某种规则生成的偶数。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项数N前面的部分一分为二,分成两个部分,前一部分称为前项,记作N′,后一部分称为后项,记作N″。
于是,我们可以得到关系式:N = N′ + N″,这表示整个项数N可以被拆分为前项N′和后项N″之和。
举例来说,当项数N取10时,我们可以有多种拆分方式,比如10 = 0 + 10,10 = 1 + 9,10 = 2 + 8,10 = 3 + 7,10 = 4 + 6,以及10 = 5 + 5。
同样地,我们观察到在2N+2上的偶数O也遵循类似的规律,即偶数O等于前项与后项两个奇数的首尾相加。
换句话说,O可以表示为J′ + J″,其中J′和J″分别是前项和后项对应的奇数。
再以偶数20为例,它可以通过不同的奇数组合得到,比如20 = 1 + 19,20 = 3 + 17,20 = 5 + 15,20 = 7 + 13,以及20 = 9 + 11。
根据我们所知,该空间中的合数项公式可以表示为
Nh = a(2b+1) + b,其中a和b均为大于等于1的整数。
进一步地,合数H可以定义为
H = Nh + 1,即H = a(2b+1)+ b + 1。
通过简单的代数整理,我们可以将H重新表达为
H =(2a+1)(2b+1)。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2a+1)和(2b+1)都是合数,并且它们都是由素数的连乘构成的,具体来说,是由素数如3、5、7、11等相乘得到的乘积。
基于这一前提,考虑一个偶数O,它可以表示为两个部分的和,
即O = J′ +J″。
由此,我们可以将O进一步表达为
O = J′ + (2a+1)(2b+1) 或者 O = (2a+1)(2b+1) + J″。
在这些表达式中,当J′或J″是素数时,我们就得到了偶数O的一种重要分解形式:
即O可以表示为一个素数与两个素数之和的乘积,或者更一般地,可以表示为多个素数之和的乘积形式。
这种表达实际上涵盖了多种素数组合的情况,包括著名的“1+2”形式,即一个素数加上两个素数的乘积。这不仅展示了数论中的丰富结构,也为理解哥德巴赫猜想等相关问题提供了有益的视角。
注意这里出现了一个明显的矛盾:
按照素数的标准定义,数字2确实满足所有条件——它只能被1和它自身整除,因此它无疑是一个素数。然而,在奇数列2N+1(其中N为自然数)中,却无法包含数字2,因为该序列生成的都是大于等于3的奇数。
与此同时,当我们考虑形如(2a+1)(2b+1)的素数乘积展开时,它实际上是从最小的奇素数3开始的,也就是乘积序列3×5×7×11×13……,这其中并不包括素数2。这就导致了一个关键问题:
由于2不在这个乘积范围内,任何基于此类乘积形式的公式推导,在试图从“1+2”(即一个素数加上两个素数的乘积)推进到“1+1”(即两个素数之和)时,都会遇到根本性的障碍。
因此,如果声称证明了“1+2”就相当于向哥德巴赫猜想的最终证明迈出了重大一步,这种说法实际上缺乏完整的逻辑依据,甚至可以说是错误和荒谬的,因为它忽略了素数2在结构上的特殊性以及其在乘积表达中的缺失所带来的理论缺陷。
![]()
1+1哥德巴赫猜想与1+2陈氏定理是数论领域中两个完全不同的数学命题,它们不仅在研究内容、方法和结论上存在本质区别,还在其历史背景和理论地位上有着显著的差异,因此绝不能混为一谈!哥德巴赫猜想的核心在于探讨是否每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质数之和,而陈氏定理(即“1+2”)则是在该猜想研究路径上的一个重大但尚未达到最终目标的进展,它表明任意足够大的偶数可以写成一个质数与一个不超过两个质数乘积的数之和。这两个命题各自具有独立的数学意义与价值,明确区分它们对于准确理解数论发展至关重要。
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