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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人”指点,虚开行为披上“精致外衣”
涉税中介沦为虚开“军师”——揭秘安乡县合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颖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机构安乡县合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颖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经查,2018年至2022年,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颖为牟取非法利益,与虚开团伙相互勾结,在明知该团伙控制的企业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利用其涉税中介机构实际控制人的身份优势,为虚开团伙代领发票、直接开具发票,并以制作虚假购销合同和出库单的方式掩盖虚开事实。该案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26份,价税合计1.07亿元;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2826份,价税合计2.98亿元。2024年4月,张颖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规定,将安乡县合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颖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纳入涉税服务失信名录等监管措施。同时,向130户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稽查部门移送了线索。
“洗钱”线索牵出虚开发票利益链
2022年7月6日,常德市税务局稽查局收到外部门移交的一条“洗钱”线索。该线索显示,朱照荣、宋金枝、唐小平等人的私人银行账户及其控制的公司账户存在大额资金异常交易情况。常德市税务局稽查局结合线索内容迅速开展税收大数据比对,并联合公安经侦部门进行分析研判,使一条虚开发票的利益链条逐步浮现。
经初步分析发现,“洗钱”线索涉及20家企业,均在“朱照荣”的名下。这些企业还存在多项异常情况:企业开票金额巨大,却极少缴纳税费,部分企业甚至长期零申报,企业税负异常偏低,且严重偏离行业合理区间;人员交叉重叠现象严重,存在同一人在多家企业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等职务的情况;注册地址高度集中,其中17户企业均位于安乡县大湖口镇,且多家共用同一地址。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企业的发票开具情况明显异常,其中有10户新办企业在短时间内大量开具增值税发票,且均为顶额开具;有13户企业未取得电费发票,7户企业电费发票所载电费与开票规模对应的理论能耗严重偏离;企业发票来源单一,进项发票几乎全部为农产品收购发票,却未取得任何运费发票。大量违背商业常规的疑点,使得企业的虚开嫌疑急剧上升。基于此,税警部门整合线索后决定立案检查。
“高人”指点,虚开行为披上“精致外衣”
沿着线索顺藤摸瓜,检查人员迅速对与这20家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公司或机构进行关联筛查。一家名为“安乡县合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涉税中介机构浮出水面。该机构长期为这20家企业提供代理记账业务,利用其形成的专业便利,成功掩盖了上述企业账面上的涉税疑点。这一反常立即引起了检查人员的高度警觉。
带着疑问,检查人员集中核查了安乡县合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这20家企业开具的发票情况。核查发现,安乡县合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非常“规范”,不仅每张发票的金额尾数不同,开票时间与内容符合规定,而且发票开具的频次与皮棉销售的季节性保持一致,购销合同与出库单都能对应得上。这些超乎“合理”的情况,让检查人员觉得其背后必有“高人”指点。而这个“高人”必然与安乡县合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有关,但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颖坚称“数据准确,业务真实”。
面对代理记账情况的“无懈可击”,检查人员对涉案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中发现,涉案企业的厂房非常简陋,但却存放着大量的“小型电器”。经询问和检测,这些所谓的“小型电器”实则是高能耗的“矿机”,能够日夜不停地产生电费,以此营造出“火热”的生产经营假象。这一发现表明,涉案企业的交易情况不一定属实,案件迎来重大突破。
带着实地核查的情况,检查人员再次分开询问涉案企业和涉税中介,并将前期整理的银行流水、纳税缴费、受票情况等证据逐一核验比对。面对这些强有力的证据链条,朱照荣等人纷纷指认安乡县合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颖在其中扮演了“军师”角色。
原来,以朱照荣为首的虚开犯罪团伙为了获取票面金额一定比例的开票费,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违法设立了20家企业,亟需一家涉税中介为其打好“掩护”。经他人介绍,朱照荣很快与安乡县合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颖结识,并提出了发票开具需求。面对朱照荣虚开发票的要求,张颖一开始就心知肚明,但为了招揽业务,不仅没有拒绝,反而积极配合参与。
在张颖的“专业”服务下,朱照荣及其团伙以20家开票单位的名义,大肆冒用农户身份证号虚构籽棉、原木等收购业务,还通过租用闲置厂房、虚构电费等方式营造生产经营假象。在这其中,张颖积极为虚开犯罪团伙出谋划策,仅通过虚开犯罪团伙微信提供的受票企业名称和开票总金额,就能“贴心”地计算出对应单价和数量,以此制作虚假的购销合同和出库单,并将发票通过快递邮寄给受票企业,营造出依法开票的“假象”。
知法犯法,虚开“军师”终受严惩
结合已掌握的情况,检查人员判断张颖及其控制的涉税中介安乡县合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以朱照荣为首的虚开犯罪团伙勾结实施了涉税违法行为。张颖也在确凿的证据和事实面前,承认了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对朱照荣及其团伙利用非法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01份,价税合计2.63亿元,增值税普通发票4703份,金价税合计4.91亿元的行为定性为虚开。2024年4月10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对朱照荣等8人以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分别判处1-14年的有期徒刑,罚金合计210万元。
其中,安乡县合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张颖为虚开团伙控制的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26份,价税合计1.07亿元,增值税普通发票2826份,价税合计2.98亿元的行为也被定性为虚开,且张颖按照每个公司每月1000元或2000元的收费标准,共获得非法收益23.8万元。2024年4月10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颖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张颖对自己犯虚开发票罪的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颖在明知为他人虚开发票的情况下仍提供帮助,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虚开发票罪,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涉税中介机构与虚开团伙勾结、协助虚开发票的行为,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损害市场经济公平性。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税警协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涉税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与税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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