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张卓毅案”曝光以来,外界对于中国足球青训培训制度的质疑,就没有中断过。而在近日,知名足球记者王勤伯曝光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消息:中国足协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竟然将青训签约的最低签约年龄,从12岁降低到8岁,并且这一荒唐规则至今仍被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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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勤伯表示:“通常来说,即便孩子与职业俱乐部签订以职业为导向的培训协议,也应在12岁以后。12岁是许多国家足球界公认的培训协议最低签约年龄……偏偏,中国足协的一些(前任)人,却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将我国培训协议的最低签约年龄从12岁降至8岁。想想看,中国有多少8岁孩子的家长,仅仅因为一个朦胧的足球梦,就把孩子交到那个贪婪的体系里?”
“如果不设下这些荒唐规定,他们(足协)就无法与外部机构实现权力寻租。更糟糕的是,那些制定恶规的人早已离任,但继任者仍在维护这些错误。”王勤伯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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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王勤伯所说的属实,那么中国足协的这一规定确实很荒唐,甚至有触犯法律的风险。因为在法律上,8岁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年龄,8岁以下未成年人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属无效;8岁以上未成年人只能签订纯获利合同。也就是说,以青训培养为例,如果一家机构与8岁未成年人签约,就不能要求对方承担任何“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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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目前中国足球混乱的注册管理体系下,这些8岁的小孩一旦和某些青训机构签约,也很可能会在未来背上“违约”赔偿金;而且因为中国足协不像欧美、日本等足协一样严格控制未成年球员赔偿金数额,这些8岁的孩童面临张卓毅一样高达上百万元的天价赔偿金,甚至也是有可能的。
正如前大连万达俱乐部总经理石雪清所说的那样,“张卓毅案”意味着中国足球青训的注册签约制度,已经到了必须改变的地步了;而令人意外的是,足协却至今仍“按兵不动”,放任青训领域的混乱持续发生,不知足协“掌门”宋凯和他的幕宾们在打什么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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