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的祭天大典上,铜鼎里的狗肉冒着热气。礼官用玉勺舀起肉羹,献给周天子 —— 这是 “御席八珍” 之首的 “肝膋”,是献给天地祖先的最高礼赞。
可如今的国宴菜单上,别说狗肉,连提都成了忌讳。从 “天子祭品” 到 “餐桌禁忌”,这中间隔着三千年的跌宕,更藏着一场让万人流放的血腥往事。
一、周朝到汉朝:狗肉是 “体面” 的代名词
《周礼・天官》里写得明白:“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 这 “六牲” 里,狗排在第四位,仅次于马、牛、羊,比猪、鸡还金贵。
祭天、祭祖、册封诸侯,宴席上少了狗肉,就是对神灵的不敬。周朝贵族吃狗肉有讲究,要选三个月大的幼犬,用黍米喂养,炖的时候加桂、姜,《礼记・内则》里连火候都写得清清楚楚:“犬羹,雉羹,和糁不蓼。”
到了汉朝,狗肉成了 “平民的奢品”。沛县小贩樊哙的狗肉摊,是当时的 “网红店”。《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载,他 “以屠狗为事”,做的 “鼋汁狗肉”,要把老鳖和狗肉同炖三天,香味能飘出半条街。
刘邦没发迹时,常去樊哙摊上赊账。两人凑钱买壶酒,就着狗肉能聊到半夜。后来刘邦起兵,樊哙提着剔骨刀就跟了去,鸿门宴上闯帐救主,靠的就是屠狗练出的胆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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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官员宴请也离不开狗肉。《盐铁论》里说,贤良文学批评权贵 “狗马食人之食”,指的就是贵族用精米喂狗,只为吃一口鲜嫩的狗肉。那时候,宴席上没有狗肉,主人都不好意思说自己 “待客周全”。
二、南北朝:游牧与佛教埋下的 “转折伏笔”
公元 494 年,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带着鲜卑贵族一起 “汉化”。可有些习惯改不了 —— 鲜卑人靠游牧为生,狗是放马、打猎的帮手,杀狗吃狗肉,在他们眼里是 “忘本”。
《魏书・食货志》记载,孝文帝曾下旨:“诸州牧守,不得令部民无业者养犬。” 虽没明说禁吃狗肉,却把狗的 “工具属性” 抬了上来。上层贵族开始跟风,宴席上渐渐少了狗肉的影子。
南方的情况更复杂。佛教在南朝盛行,梁武帝萧衍三次 “舍身同泰寺”,还下旨 “禁杀生”。和尚们四处宣讲 “众生平等”,说吃狗肉会 “堕入畜生道”。
普通百姓可不管这些。南北朝战乱频繁,粮食不够吃,狗肉成了重要的蛋白质来源。《齐民要术》里还记载着 “犬肉羹” 的做法:“犬肉一斤,切,葱一升,米三合,盐、豉适量,煮作羹。” 可见民间吃狗肉的习惯没断。
只是这时候的狗肉,开始 “分层”—— 上层社会觉得吃狗肉 “粗俗”,平民百姓却把它当 “救命粮”。这种分裂,为后来的禁忌埋下了伏笔。
三、北宋崇宁元年:一道圣旨引发的万人惨案
1102 年的开封,刚登基的宋徽宗赵佶正忙着画他的《瑞鹤图》。这位爱书法、爱画画,却不爱治国的皇帝,还有个毛病 —— 迷信。
道士说他是 “玉皇大帝下凡”,他就大修道观;术士说他 “命属犬”,他就把狗当成 “守护神兽”。小官范致虚看透了他的心思,连夜写了份奏折。
奏折里说:“陛下生肖属狗,狗为陛下本命神。今民间屠犬食狗,是对陛下的大不敬,恐伤天和,愿陛下禁之。” 宋徽宗看完,龙颜大悦,当场赏了范致虚万两白银,还把他升为户部侍郎。
没几天,一道圣旨传遍全国:“天下禁屠犬,凡屠犬、食犬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举报者,赏钱五十贯。” 这道命令来得太突然,开封的狗肉贩子们还没反应过来,官差就抄了摊子。
最惨的是靠屠狗为生的人家。汴京城南的张屠户,祖辈三代都做狗肉生意,圣旨下来当天,他刚杀了十只狗,就被邻居举报。官差破门而入,把他绑起来,连怀孕的妻子都没放过,一起押往流放地海南。
《宋会要辑稿・刑法》里藏着更吓人的数字:短短半年,全国因 “食狗肉” 被流放的人,超过一万。有的是偷吃自家老死的狗,有的是被仇家诬陷,甚至有小孩捡了块别人扔的狗肉骨头,也被杖责。
百姓们怕了,却又馋得慌。有人想出办法:白天挂着 “羊肉铺” 的招牌,晚上偷偷卖狗肉,买家进门得说暗语 “要肥的”,才给上狗肉。“挂羊头卖狗肉” 的成语,就从这时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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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为了讨好皇帝,还立起 “犬神碑”,上面刻着 “犬为圣物,屠之者不祥”。有个老农在碑前骂了句 “荒唐”,当场被打了五十大板,发配到边疆做苦役。
四、清朝:满族家规变成全国禁令
1634 年的东北芦苇荡,努尔哈赤正被明军追杀。大火烧到身边时,他养的大黄狗跳进河里,把身子弄湿,在他周围打滚灭火。狗累死了,努尔哈赤活了下来。
这个传说在满族里代代相传,努尔哈赤还定下家规:“满洲子孙,永世不得食狗肉、衣狗皮。” 那时候,这只是一个部落的规矩,和汉人没什么关系。
1644 年清军入关,起初对汉人的饮食习惯没怎么管。可到了康熙年间,情况变了。朝廷开始推行 “满化”,要求汉人学满族的习俗,不吃狗肉就是其中一条。
乾隆皇帝做得更绝,直接把 “禁吃狗肉” 写进《大清律例》:“凡满汉军民,屠犬食犬者,杖八十;若杀犬祭祀者,杖一百;流三千里。” 还设立了 “举报奖励”,举报一个吃狗肉的,能得十两银子。
为了让禁令深入人心,朝廷还组织文人删改古籍。《周礼》里关于 “犬为祭品” 的记载,被改成 “犬为守御之兽”;《史记》里樊哙 “屠狗为事” 的内容,被加上批注 “樊哙乃粗人,不足为训”。
更荒唐的是 “闻香师”。官府雇了些人,专门在街上闻谁家飘出狗肉味。广州有户人家,儿子得了重病,老母亲偷偷炖了狗肉给儿子补身体,香味飘到街上,就被闻香师发现。官差破门而入,把母子俩都抓进大牢,狗肉倒在地上,被野狗吃了。
两百多年的高压统治,让汉人渐渐忘了祖先吃狗肉的历史。到了清朝末年,很多人觉得 “吃狗肉是野蛮行为”,甚至会主动举报吃狗肉的人。
五、现代:禁忌还在,争议未停
1912 年清朝灭亡,禁止吃狗肉的法律没了,可文化上的禁忌已经根深蒂固。
民国时期,有些地方恢复了吃狗肉的传统,比如贵州的花江狗肉、东北的狗肉火锅,可这些店大多开在小巷里,不敢挂显眼的招牌。饭馆菜单上,狗肉也得写成 “香肉”“地羊”,怕客人觉得 “不体面”。
2020 年,农业农村部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没把狗列入 “可食用家畜”。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狗肉又一次被边缘化。深圳率先立法,禁止食用狗肉,违者最高罚款三万元;珠海、厦门也跟着出台了类似规定。
现在的争议越来越大。爱狗人士开车在高速公路上拦截运狗车,和狗贩子对峙;广西玉林每年夏至举办 “狗肉节”,当地人说 “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习俗”,却引来全国的批评。
有意思的是,韩国、越南保存了更多 “狗肉文化”。韩国的 “补身汤”,用狗肉和人参同炖,是冬天的热门美食;越南的街头巷尾,到处是卖狗肉米粉的小摊。有人疑惑:我们丢掉的,到底是陋习,还是被权力抹去的传统?
六、真相:不是天生禁忌,是权力塑造的结果
翻遍史料才发现,狗肉从来不是 “天生不能吃”。
周朝的贵族把它当祭品,汉朝的百姓把它当美味,南北朝的平民靠它活命。是宋徽宗的迷信,让上万人因吃狗肉流放;是清朝的高压,让汉人忘了祖先的饮食习惯。
两个皇帝的个人意志,加上几百年的文化改造,就把 “御席珍馐” 变成了 “餐桌禁忌”。就像清朝删改古籍一样,我们今天对狗肉的态度,也是被历史 “修改” 过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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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关于狗肉的争议,本质上是 “传统” 与 “现代” 的碰撞。有人说 “狗是人类的朋友”,有人说 “这是文化遗产”,可很少有人知道,这份争议的源头,只是两个皇帝的任性决定。
结语
周朝铜鼎里的狗肉香气,早已消散在历史里。可它留下的疑问,还在困扰着我们:很多我们觉得 “理所当然” 的观念,其实都是人为制造的。
从 “御席八珍” 到 “餐桌禁忌”,狗肉的命运,就是一部被权力改写的饮食史。今天的我们,或许不需要急着判断 “吃狗肉对不对”,但该知道:这份禁忌不是天生的,而是被历史塑造的。
记住这一点,或许能让我们更清醒地看待身边的 “理所当然”—— 毕竟,历史的真相,往往藏在那些被遗忘的细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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