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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一本书,乌图禾的首部短篇小说集《大马戏》。
我用一天时间读完《大马戏》,天黑时合上书,(迪化城冬天里)热锅上羊肉汤升腾出的雾气还在眼前弥漫。心里很暖,也好饿。这种“饿”的感觉,不只是味觉的,还是一种被文字世界唤醒的,对“认真生活”的渴望。
乌图禾写民国时期的乌鲁木齐(迪化),全书一共七个故事,大多用孩童、少年的视角打量世界。那种似懂非懂的眼光,把文本的空间撑得很大——语言单纯,但意味丰厚。书里充满了未竟之言,像是刚到嘴边又被风吹散。越是留白的地方,越能让人沉进去。
爱孩子的父亲,心疼孙子的爷爷,一匹老马,用温柔眼神看小孩的骆驼……乌图禾写的是这些在角落里的平凡生命。她写得不取巧,不花哨,只是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扎扎实实的一本书。
写作者的内心得有多柔软,才能在那些看似粗糙的生活和人物之下,看到温柔的底色,看到被尘土包裹着的人情之光。
乌鲁木齐的街巷,我二十多年前去过一次。那时我年轻,对城市的记忆模糊而炙热。如今读乌图禾,不由自主地把记忆里的乌鲁木齐,与她笔下的迪化合二为一。那些大桥、马匹、河滩、夕阳、远处的山,都混成一个梦。她写一个叫荣子的小男孩爬上屋顶睡觉,我也跟着想爬上去,想在那个辽阔的夜里,靠在瓦片上睡去。
写作的人老跟过去“过不去”。作家为什么总要往来处看?那还是因为,对“活着”有一份痴情吧。只有痴情的人,才会不停回头,看那些被时光掩埋的细节,想从过去里找出一点光,照进现在。
同样是人到中年才开始写小说的人,我懂这本书对乌图禾意味着什么。我懂写作对人生的托举,那差不多是一种重新建立世界秩序的方式。乌图禾用写作支撑起她的内在,也让读者在阅读中获得安静的力量。
《大马戏》呈现出来的,是乌图禾作为一个小说家的才华。这才华既有天赋,也是日复一日沉静练习的结果。或者可以说,勤奋也是她的天赋。她这些年不疾不徐,在自己的节奏里稳稳地打磨文字,也打磨自己。她的文字像她这个人一样——有力,却不灼人;温厚,却不软弱。一种有分寸的好。
读《大马戏》的过程中,我时不时想,乌图禾是理想主义者吗?后来我觉得,她更像一个古典主义者。她相信传统、相信叙事的力量,也相信文字能够安顿人心。一个古典主义者在今天如何生活?如何抵御这个时代?也许她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她只是“本来如此”地,坚持一种朴素的方式,她对文字有相信。
乌图禾的父亲曾给她讲过一个自己小时候的故事,其实都不能算是故事:有一天爷爷带父亲去城里看马戏,马戏演了啥父亲全忘了,就记得从老家长山子走到乌鲁木齐,那条路太远了,现在想着“脚还觉着痛”。这么一件小事,怎么就能写成小说?乌图禾不仅写成了,还写得非常动人,读得我眼泪包在眼框里。而另一个故事,她写一个男人走很远的路送一枚戒指给已经离开他的女人,真挚又复杂,成人世界的诸多不得已让读小说的我心里发颤。
这些故事里既有成熟作家的眼力和想象力,也有她对“真”的笃定追求。《大马戏》里的七个故事都没有文体实验的野心,也没有要去“凹风格”的姿态。她只是老老实实地“我手写我心”,让文字自然流淌出来,又反复地锤炼、打磨。正因为如此,小说才有那种“不炫目但深情”的光亮。
祝福我的同学乌图禾,小说家乌图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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