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在美华人都希望把财产留给子女。有人会提前立遗嘱,有人则认为“孩子自然可以继承”。
但在美国,仅有一份遗嘱远远不够,即使写了遗嘱,继承人仍可能陷入漫长又昂贵的法院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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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父亲留遗嘱给女儿,却被卡在法院两年
张先生在洛杉矶居住多年,独自抚养女儿长大。他去世前留下一份简单遗嘱,写明将价值120万美元的房产留给女儿。
然而,女儿却无法立即获得继承权。原因是:在加州,如果个人去世时资产总额超过18万4,500美元(2025年标准),即使有合法遗嘱,也必须进入“遗嘱认证程序”(Probate)。
所谓“遗嘱认证”,是由加州法院监督的一整套流程,用来验证遗嘱真伪、确认遗产清单、处理债权申报、再决定分配方式。
这并非形式而已,而是一场“持久战”:张先生的女儿耗费近两年,支付约5万美元的律师与法庭费用,才最终拿到房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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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什么单有遗嘱还不够?
很多华人认为“立了遗嘱就万事大吉”,甚至直接用网上模板草草写一份。但事实是,遗嘱只能说明意愿,无法让家人“直接拿到财产”。
更糟的是,遗嘱认证是公开的,你的资产清单、债务、受益人姓名都会成为公开档案。对重视隐私的家庭来说,这是个不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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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避免法院程序?——生前信托(Living Trust)
为了避免冗长又昂贵的程序,许多加州家庭会建立一种更高效的法律工具:“可撤销生前信托”(Revocable Living Trust)。
例如,刘女士是尔湾一位退休教师,拥有一套90万美元公寓、一笔25万美元投资账户。在律师指导下,她将这些资产都“注入”到生前信托中,也就是说,她在世时依然掌控这些资产,但法律所有权已挂在信托名下。
刘女士于2024年过世后,她的两个子女不需上法庭,仅用两个月就顺利继承全部遗产,几乎没支付额外费用,也避免了所有公开程序。
✅ 小贴士:建立信托只是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要将资产正式转入信托(funding)。很多人建了信托,却忘了“注资”,结果仍有部分财产需要进法院。
如果既没有信托,也没立遗嘱,资产将进入“无遗嘱继承”(Intestate Succession)程序,由法律自动分配。
例如:洛杉矶一位陈先生与前妻有两名孩子,后来再婚,与现任配偶共同生活多年。他生前觉得“家人都知道我想怎么分”,没有做任何正式规划。
结果他突然去世后,根据加州法律:现任配偶继承全部共有财产(Community Property);陈先生的“个人财产”中,配偶得三分之一,孩子平分剩余部分。
两名子女愤怒不已,认为继母“夺走父亲的遗产”,最终闹上法庭。
这个例子说明:在加州,如果你不提前做规划,法律会替你“决定”一切。而法律无法理解复杂的亲情,只认婚姻与血缘。
因此,给在美华人的实用建议
不要只立遗嘱—— 若资产超过18万美元,仍需法院介入。
生前信托是关键—— 它能让家人直接继承,无需公开程序。
建立信托后要完成“注资”—— 把房产、账户、投资都转入信托名下。
更新文件—— 若婚姻、资产、受益人变化,应及时调整信托与遗嘱。
保存副本并告知家人—— 让受益人知道文件在哪里、谁是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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