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快递高峰已经来临
就在各快递公司备战业务洪峰之际
宁国市检察院
办理的一起职务侵占案件
为快递行业敲响了警钟
快递公司在忙碌之余
务必将这份法治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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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企业内部风险的“防火墙”
一
“亏损”逼出“歪招”,三人里应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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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豆包AI生成)
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黄某甲与张某某合伙经营的某快递公司某镇代理点因为经营不善,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弥补亏损,黄某甲竟动起了歪心思,将目光投向了堂弟黄某乙,黄某乙也是该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日常负责宁国市某园区的快递派件业务。经过密谋,三人达成共识,一场精心设计的“工号调包”计划悄然启动。
二
利用职务之便,“工号调包”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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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豆包AI生成)
黄某乙利用其收取园区快递的职务便利,将运费高、利润大的包裹信息定向提供给黄某甲,由黄某甲使用提成比例更高的某镇代理点工号进行系统录入,而运费较低的普通包裹,则仍通过黄某乙的直营工号正常录入,以此掩人耳目。为了让黄某乙安心“配合”,黄某甲承诺保证其每月收入不低于1.2万元。
三
行径终有“败露”,三人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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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豆包AI生成)
短短五个月内,通过这种“调包计”,黄某甲等三人共计侵占快递公司资金24万余元,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黄某甲、张某某伙同黄某乙,利用黄某乙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近日,宁国市检察院依法对黄某甲等三人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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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
提醒

“双十一”物流高峰既是行业红利期,也是内部风险高发期。快递公司应以此案为戒,加强对快递录入、提成核算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同时,也提醒快递从业人员,务必增强法律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底线,任何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产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
审 核丨谢 斌 陈 剑
来 源丨宁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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