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信息栏获悉,11月4日,北京汇源集团河南陈化店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下称“汇源集团陈化店矿泉水公司”)收到罚单,其处罚类别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机关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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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显示,汇源集团陈化店矿泉水公司的违法事实是:当事人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经抽检,溴酸盐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当事人构成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事实。当事人违法所得为528.6元。当事人在未取得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将其作为委托方进行标注,并标注旭日升品牌,构成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违法事实。
对此,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等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1972.63元;罚款75000元。罚没合计76972.63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许市监处罚﹝2025﹞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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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汇源集团河南陈化店矿泉水饮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朱胜彪,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由钟祥汇源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由汇源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北京新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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