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冻品清关申报材料繁杂,既包含证明货物合规的国外官方文件,也有贸易环节必备的商业单证,还有国内企业的资质文件及产品专属补充材料,具体可按以下类别准备:
国外官方证明文件
原产地证:由出口国官方机构签发的正本文件,需证明冻品原产国,且该国家需在我国允许进口该类冻品的名录内,若要享受关税优惠,证书格式还需符合对应协定要求。
卫生证 / 兽医证书:这是核心文件之一,由出口国官方兽医部门或相关机构签发。证书需详细列明产品信息、收发货人地址、生产加工厂名称及注册代号、生产日期等,还需有签发兽医官的签名和盖章,以此证明货物来自非疫区,符合我国卫生标准。
冷处理 / 热处理证明:针对部分特定冻品或采用木质包装的货物,需由出口国官方出具,证明货物或包装经过合规的冷处理或热处理,避免携带有害生物。
核心商业单证
贸易合同:中外双方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货物规格、数量、价格等核心交易信息,是报关申报的基础依据。
商业发票:由出口商提供,需注明货物名称、规格、单价、总价、原产国、贸易术语等内容,是海关审价和计算税费的重要凭证。
装箱单:详细列明每个包装箱的编号、内装货物的品名、数量、重量、体积等信息,便于海关核对货物实际情况与申报是否一致。
提单 / 空运运单:作为货物的物权凭证,海运用提单,空运用运单,收货人需凭此单据到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换取提货单,是办理提货和报关的关键文件。
国内资质及审批文件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凭证:国内进口商需提前在所在地海关完成备案,取得备案编号,这是冻品进口的强制要求。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多数冷冻肉类、禽类、水产品需提前办理,证书对应特定产地、品种和进境口岸,无证则无法进口。
自动进口许可证:根据冻品的 HS 编码确定,像部分冷冻肉类、禽副产品等需向商务部或其授权机构申请。
企业基础资质:包括经营范围含食品进口的营业执照、海关备案的进出口权证明、海关收发货人注册编码等,证明企业具备冻品进口经营资格。
仓储相关证明:需提供与海关备案冷链仓库签订的仓储协议,证明货物入境后有符合监管要求的存放场所。
产品专属补充材料
中文标签相关文件:预包装冻品需提供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中文标签样张,以及原外文标签的翻译件。标签需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
特殊品类证明:若冻品涉及野生濒危物种(如部分珍稀水产品),需额外提供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野生动植物种证明;部分产品还需提交产品批次号证明、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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