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郭奕
见习记者 安圣琦
11月10日,网友林女士发帖称,其父亲在广西南宁务工时收养了一只中华田园犬“小黄”,经南宁一家宠物托运公司托运回黑龙江大庆老家过程中丢失,因此要求托运公司赔偿。11日,托运公司工作人员称,狗之所以丢失是因为其主人自行改装了笼子,且笼子不牢固,而林女士发帖导致他被网友骚扰。工作人员称,可以退还托运费作为狗丢失的赔偿,而且只有林女士删帖后才能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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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父亲丢失的狗(受访者供图)
11月11日,林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父亲去年在建筑工地务工期间收养了一只中华田园犬,起名叫小黄。10月中旬,他想将狗从广西南宁托运回黑龙江大庆老家。10月29日,父亲通过地图找到了一家宠物托运公司。11月7日,林先生将小黄和工友的一只狗小黑转交给该公司并支付了1300元托运费。次日早上,托运公司告知林女士的父亲,称其中一条狗小黄从笼子下方逃脱,而且找不回来了。11月10日,另一只狗小黑被送达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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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前的狗笼照片(受访者供图)
林女士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希望能找回丢失的小黄,并且要求退还运费1300元,赔偿3倍运费,以及小狗成长过程中的养育费用2000元,合计7200元。
11日下午,涉事托运公司工作人员向极目新闻记者证实,小黄确实在路途中逃跑丢失。工作人员称,托运前曾告知林女士父亲,其自带笼子尺寸不符合运输要求,随后林父对笼子进行了修改。送达托运公司时,小狗已被安置在笼内,“当时没法看出是否绑牢”。
工作人员称,运输途中搬运时,笼子突然散架,小黄狗从笼底逃走。他表示可以退还托运费,作为狗丢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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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士父亲和工友与小黄的合影(受访者供图)
此外,该托运公司表示,10日晚上和当事人林女士的父亲协商,林先生同意退还运费。但次日林女士及其他网友发布的相关帖子,导致托运公司工作人员的社交媒体账号收到大量负面评论和私信骚扰。工作人员提出,愿意走法律途径,同时要求对方删除所有相关负面内容,才可退还此次托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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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托运公司称被骚扰(受访者供图)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托运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将宠物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的义务,宠物狗在运输途中丢失,也具有过错,需要对运输中宠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林女士父亲托运时所用的宠物笼不符合标准,其修改后未确保其牢固,该行为与笼子散架、宠物丢失存在关联,存在部分过错。托运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将宠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构成违约,宠物丢失也构成侵权,应当向林女士父亲按照过错程度进行赔偿。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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