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中节能皓信CECEP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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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是当前全球使用范围最广泛的一套温室气体核算标准。根据GHG Protocol官网披露,2023年披露温室气体数据的S&P500指数成份股中有97%的公司采用的是GHG Protocol,由此也可见GHG Protocol在温室气体核算领域中的权威性。
对范围二温室气体的核算一直是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重中之重,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统计,全球约75%的碳排放直接关联于能源部门。企业范围二管理的核心目标在于企业通过识别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外购电力、热力、蒸汽及制冷等能源所产生的间接排放后,推动其优化外购能源的消费结构与策略,从而实现企业经营的低碳转型。
因此,本次GHG Protocol的范围二指南修订不仅仅是单纯的内容更新,更是会影响到全球企业未来减碳战略的方向。
主要的修订内容
范围二指南于2015年首次发布,范围二指南在其发布的十年后迎来了首次修订的公开征求意见。本次的修订旨在提高企业范围二碳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以满足现今以及未来的监管合规和投资框架的标准化需求。
01. 范围二核算边界的定义:
修订稿在保留“位置法”及“市场法”的双重报告方式基础上,首先对范围二的核算边界进行了新的定义,引入了“电力物理可达性”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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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物理可达性:
电力供给端与电力使用端需要实现物理层面连接,
以实现电力在物理意义上的可达性。
“电力物理可达性”意味着在未来的范围二核算中,电力合同工具(包括能源属性证书(EACs)、购电协议(PPA)等)的使用将从“纸面”转向“实际”,对于使用跨省电力的企业而言,合同工具中的电力只能来自与用电节点同一输电定价区或可证明有富余输送容量的相邻电网。
同时,修订稿对中国的电力市场边界作出了定义,将中国划分为八个独立的电力市场边界,包括:内蒙古电网、国家电网六大分部(华北分部、华东分部、华中分部、东北分部、西北分部、西南分部)以及南方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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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市场法核算新增“小时级”匹配:
修订稿在“市场法”中引入了“小时级匹配”(the same hour)规则,要求电力合同工具在被用于“市场法”的范围二核算中时,其电力的发电时间应与企业的实际用电时间处于同一个小时内。若无法提供小时级数据,则可将月度或年度数据与发电机组的发电曲线相结合后进行小时级数据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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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的范围二指南而言,企业在购买绿色电力证书时,不需要对时效性做出如此严格的要求,经常存在时空错配的情况(使用2025年10月的绿色电力证书抵消企业2025年11月的外购电力)。
03. 市场法核算更新剩余组合排放因子的替代方案:
剩余组合排放因子指在电网排放因子计算中,剔除已通过电力合同工具的使用明确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后,剩余电力的碳排放强度。修订稿指出在“市场法”核算中,若企业无法获取剩余组合排放因子,则必须使用化石燃料排放因子进行范围二核算。目前的范围二指南要求企业在无剩余组合排放因子时,应使用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进行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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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的修订使得企业“市场法”范围二的核算趋于保守,无法使用剩余组合排放因子进行核算的企业的范围二排放将显著增加。目前,中国生态环境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其中包括了2022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为0.5856 kgCO2/kWh以及2022年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0.8325 kgCO2/kWh。
04. 位置法核算更新排放因子层级体系:
修订稿在“位置法”中引入了新的排放因子层级体系,包含:“空间边界”、“时间颗粒度”以及“类型”,企业在使用“位置法”进行范围二核算时,应参考该体系进行排放因子的选择。
修订稿具体指出了企业应优先使用最精确的地理位置信息来确定排放因子,再使用时间颗粒度来确定,例如:存在两个电力排放因子——1、市级的年度电力排放因子;2、省级的小时级电力排放因子,则企业应优先使用市级的年度电力排放因子。
同时,在“因子类型”的选择中,企业应优先使用“消费侧”因子而非传统的“发电侧”因子,由于基于消费的因子能够更准确地反映电力消费者的电力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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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的修订内容信息量极大,也可以看出现今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正朝着更加严格、更加贴合现实的方向发展。新增的电力物理可达性以及小时匹配性将显著提高未来企业对范围二核算与管理的技术门槛以及资源配置力度;同时,企业也需要尽快重新评估其采购绿证及绿电的策略以满足未来范围二指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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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inquiry@cecepec.com
参考来源:
1. Public Consultation – Scope 2:
https://ghgprotocol.org/sites/default/files/2025-10/GHG-Protocol-Scope2-Public-Consultation.pdf
2. GHG Protocol Scope 2 Guidance:
https://ghgprotocol.org/sites/default/files/2023-03/Scope%202%20Guidance.pdf
3. 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412/t20241226_1099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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