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阿里法拍网消息,被执行人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弘毅贰零壹伍(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处13.9057%股权,上架法拍。
标的信息显示,拍品所有人为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标的物评估价格3.21亿元,起拍价格2.57亿元,预计法拍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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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显示,企业名称:弘毅贰零壹伍(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注册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24层2401N房,执行事务合伙人弘毅私募基金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本359563.9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企查查信息显示,目前股东包括泛海投资、大连万达集团、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上海城投、深圳福田引导基金等。
此外,拍卖公告还做出特别说明称,竞买人需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合格投资者标准;
符合弘毅贰零壹伍(深圳)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对合伙人的变更、加入、风险评估资质要求,请自行向该公司咨询了解准入门槛,因买受人主体资格等问题(包括无法变更登记)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法院无涉;
本次拍卖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上述分红、派息权利,归买受人享有。
意向竞买方须自行对拍卖标的开展尽调,实地勘查可能存在的瑕疵并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拍卖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竞买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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