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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把几块钱的“通用钥匙”关停了100多块电梯楼宇广告,上海孔同学的这门“课程作业”,意外地在舆论场激起了千层浪。据报道,当事人孔同学声称,这是一个行为艺术,希望激起公众对电梯广告合法性、收益归属及居民知情权的大范围讨论。
平心而论,许多人对电梯广告的反感,是真实而普遍的。在方寸电梯间,高分贝循环的“洗脑”广告、低俗或擦边的视频内容,构成了一场无处可逃的“精神绑架”。孔同学此举,将大众“苦电梯广告久矣”的矛盾推向台前。
当然,舆论的喝彩,并不能等同于法律上的正当。正如有律师所言,电梯作为共有部分,其管理权属于全体业主共同行使。个人擅自关停电梯广告,无论初衷多么“正义”,都存在被追究侵权责任的法律风险。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几块钱的“通用钥匙”,而是那把本该由全体业主掌握的“权利钥匙”。
这把钥匙,指向的是业主大会的集体决策,是业主委员会的有效监督,是将知情权与选择权真正归还给业主。电梯是否投放广告?投放何种内容?音量上限多少?收益如何分配?这些问题的答案,都应出自业主的共同意志。物业执行必须透明公开,收益明细必须定期公示,行业与监管部门也需出台更细致的规范,为电梯广告“立规矩”,使其从“扰民”走向“惠民”。因此,与其寄望“通用钥匙”的偶然出现,不如主动拿起那把“权利钥匙”,成为社区治理的参与者和决策者。到那时,电梯广告是安静还是热闹,将真正由民众自己说了算。
(羊城晚报)
编辑: 段琪琳 责编: 张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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