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0日,记者从州教体局获悉,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甘孜州义务教育及以下学段将试行春秋假,高中阶段学校可结合实际试行春秋假。
此次春秋假制度充分结合甘孜州高原地域特性、民族文化底蕴和教育教学实际,遵循“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协同推进”原则,旨在让学生在学习之余亲近自然、体验文化、促进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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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春秋假具体时间怎么安排?
春秋假各设3天。春假原则上安排在4月,与清明假期连休,鼓励学生在春日中走进自然、感受生态;秋假则结合建州节、民族团结进步节等本土节庆统筹安排,不再单独设置,让学生在节日氛围中增强文化认同与家国情怀。
问
全州是否统一放假?
通知明确,各县(市)、州直属学校可从执行春秋假、暂不执行、弹性执行等方式中选择执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搞“一刀切”,确因地域、气候或教学安排等因素不宜执行的县(市)或州直属学校,报请县(市)政府及州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因地制宜安排,并做好学生、家长的沟通解释工作。鼓励以春游、实践、研学、运动会等形式灵活开展假期教育。寄宿制学校可在月假中增加1天,确保每学期累计3天假期。
通知还强调多项规范要求:严禁因增设假期而增加课程课时,假期原则上不布置书面作业,坚决杜绝变相补课或学科类培训;学校在春秋假期间不得额外收费,严禁通过家委会、第三方等方式违规收费,确保假期安排合理、规范、有序。
全媒体记者/ 黄炼 陈思亚(实习)
编辑/ 刘睿娟
校对/ 马俪伲
责编/ 岳诗蕊
审核/ 白马
监制/ 谭荣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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