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提高家长对托育服务的参与度,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今日开始面向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发放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
活动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6年6月30日,每月10日上午10:00开通发放渠道,每月发放1800张,连续发放8个月。先申先领,发完为止。
适用对象:全市有托育需求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含已入托或计划入托的婴幼儿家庭)均可申领,申领之后30天内在我市备案通过并正常运行的普惠托育机构进行核销。(使用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名单动态调整)
补贴标准:12个月龄及以下婴幼儿申领面额1000元消费券,每月发放200张;13-24个月龄婴幼儿申领面额500元消费券,每月发放800张;25个月龄及以上且未满幼儿园入园年龄婴幼儿申领面额500元消费券,每月发放800张。
申领方式: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采用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家庭,可关注“西安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消费券”,进入申领页面。或微信扫描左下方二维码,进入右下方“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申领页面。申领成功后,平台将通过微信消息通知家长。家长也可返回对应微信公众号申领平台查询所申领的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信息。
使用规则:
1.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适用于新生报名及老生续费。
2.每名婴幼儿(以身份证号为准)每月仅限申领并使用1张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
3.消费券仅限在一个托育机构一次性抵用,缴费金额需大于消费券面额。
4.申领时需注意婴幼儿月龄段。核销时,若婴幼儿年龄超过所选券种对应月龄段上限,则不得使用。
5.核销时,婴幼儿父母需向托育机构提供双方身份证、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婴幼儿内页)的复印件。
6.婴幼儿家长及核销托育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活动要求。因提供材料不齐全、不准确或逾期申请等原因导致无法受理的,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退费处理:若出现退费情况,按家长实际支付金额核算退款,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抵扣部分不予退还。
核销流程:家长报名缴费时,向托育机构现场出示“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电子券二维码。托育机构扫码成功后,消费券金额按实际核减。普惠托育服务消费券超出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
服务协议:家长报名后,托育机构应及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并提供收费票据。如产生任何疑虑,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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