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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钱先生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其父亲投保了一份意外险,保险责任中包含猝死保障,保额为20万元,保险期间为1年。
2025年2月,钱先生的父亲在家中突发晕厥,经120急救中心抢救无效后不幸身故,死亡原因为“猝死”。家属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猝死保险金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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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以“不符合猝死条款约定”为由拒赔。家属多次沟通未果,遂委托开尔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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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以下工作:
1.条款分析:深入解读保险合同猝死责任条款,确认被保险人情况符合“因急性疾病48小时内身故”的保障范围。
2.证据完善:协助家属整理急救记录、死亡证明等关键材料,证明死亡原因与保险合同约定完全吻合。
3.法律论证: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指出保险公司未充分履行条款说明义务,且拒赔理由缺乏事实依据。
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开尔律师凭借专业法律意见和充分证据,推动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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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调解,保险公司同意向家属支付保险金10万元,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这一结果不仅缓解了家属的经济压力,更体现了法律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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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律所始终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守护每一个家庭的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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