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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感谢检察院了!不仅帮我惩治了骗子,还帮忙申请了救助金,这日子总算能喘口气了!”近日,我院的12309的大厅里,王某某向承办检察官表达着谢意,将一面印着“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显真情”的锦旗郑重递上。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满心的感谢,背后更藏着检察机关精准打击犯罪,为困难妇女申请司法救助的暖心故事。
为筑牢司法保障防线,切实守护因案致贫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我院第二检察部积极转变工作模式,今年以来,将司法救助工作由被动受理变为主动作为,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今年7月中旬,我院第二检察部在梳理刑事案件时,发现一起特殊案件:陈某以谈恋爱为由先后诈骗王某某等三名女性76万余元之多的钱财,被害人王某某还与陈某育有一女,而陈某却将诈骗来的钱财挥霍一空。原案虽已判决,但被告人陈某对被害人王某某未作出任何赔偿,检察官由此认为被害人王某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随着调卷及走访等调查工作的深入展开,令人痛心的情况逐渐明晰:被害人王某某与前夫育有两个孩子,离婚后结识了陈某并生下一女,孩子现在15个月大且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王某因需要照顾幼小的孩子无法外出打工,遭遇诈骗后共欠款近40万元。更不幸的是,因其前夫患有尿毒症,无法自顾,其与前夫生育的两个孩子目前正读初、高中也需要由其一人照顾,王某某无收入来源,仅靠父母接济度日,家庭生活陷入窘境。
办案检察官掌握到这些情况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第一时间联系王某某并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并贴心地帮助其制作、收集递交申请救助所需的材料。经审查,王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经法定程序审核后及时为王某发放了国家救助金1.89万元,帮助其暂时缓解了眼前的生活困境。
对困难妇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一直以来都是我院重点工作之一。长期以来,晋源区检察院始终秉承“应救助尽救助”“依法合规救助”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对包括困难妇女、残障人士、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在内的涉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工作,为身处困境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等救助对象纾困解难,帮助他们走出痛苦阴霾,脱离生活困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司法机关的温度。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同时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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