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建议稿,房地产从过去的经济发展部分,挪到了民生保障部分,这是顺应房地产供需结构重大变化,但更是为了提前应对更严峻的挑战,那就是房屋安全和品质服务。
为什么这么说呢?
从一起严重事故说起。
今天,央视新闻披露了2024年2月23日江苏南京居民楼15死44伤火灾事故现场,这起严重人员伤亡事故,是典型的诸多小隐患不断叠加,最终酿成惨剧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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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故是由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导致的,随后引燃周边电动自行车和住户采光通风天井内违章搭建、堆放的可燃物,火焰和高温有毒有害烟气迅速突破多家住户的窗户,最终火势蔓延,导致数十人伤亡。
这起事件的原因有很多。
最直接的原因是涉事车主从线下店购买了不带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然后通过“微商”从网上购买了严重超标的大容量锂离子电池,这种电池安全性堪忧,最终因为热失控起火,很快蔓延。
如果这个小区严格按照消防要求,物业保安及时发现失火,也不至于酿成如此大祸;如果有些住户能够敬畏规则,不违规在楼房采光通风天井内部违章搭建平台,并且堆放了大量可燃的杂物,那也不至于被高温烟气引燃,最终烧进了房子。
可以说从电动自行车车主到物业保安乃至住户,但凡有任何一环能够稍微规范些,都不至于如此。
这起案件正是当前城市治理最难的一环:社区物业管理。
在“十五五”规划辅导读本,住建部部长倪虹撰文《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共提出六项未来重点工作,有三项与这起严重事故有关,分别是“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中国大量房子开始进入中期维修阶段,房屋的安全维护,要比房价本轮暴跌,更紧迫。
说得直白点,受房价下跌影响大的主要是2017年到2024年的购房者,2025年房价下跌速度已大为放缓,这8年卖出去的住房不少,但更多住房持有者的购房成本并不高。而房子的质量尤其长期的运维水平,影响到每一个人,如这起严重事故反映的小隐患叠加问题,在全国普遍存在。
症结在于物业服务。
客观地说,非常多中国人对物业服务并不看重,觉得物业就是在抢钱,能不交就不交,潜意识觉得楼房是一次性支出、无需维护。
这怎么可能呢?居民住房虽然产权70年,但按照设计标准,20多年就需要大修,高层维修成本更高。很多小区刚交房的时候,环境还可以,但很快就变得破旧不堪,外立面破损、楼道贴满小广告、电梯不好用了、楼顶开始漏水,至于小区的绿化就更别提了。
要想维持住房品质和安全,一定需要投入,需要物业的专业维护,但问题在于,普遍存在街道、物业、业委会、业主四者之间的矛盾,多数小区谈不上服务。
理论上,小区应该是群众自治的基础,由业主推选成立业委会,负责对小区物业公司的管理,确定物业费的收缴和使用情况。但现实中,业委会成立和运行都非常难,小区业主要么漠不关心、要么互相下绊子,选出来的业委会能够稳定运行的并不多,甚至还以权谋私,太多小区的维修基金已经被掏空了。
站在物业角度也挺难,物业费的收缴一直是大难题,就算业主素质水平比较高的小区,能收上来七成物业费就很不错了,但这种缴费相对积极的小区,对物业服务的要求也很高,那就需要更多资金,然而钱肯定是不够用的,物业想要上涨物业费,面临非常复杂的流程,涨价后很可能缴费率更低了。
业主也是一肚子委屈,自己花钱了,并没有享受到自己期待的服务,不交钱的各有理由,交钱的还要被不交钱的嘲笑,于是几乎所有的小区,物业缴费率都处于持续下降状态,越来越难以为继。
在这套体系里,还面临街道社区与业委会争权的问题,核心是物业公司到底听谁的。物业工作虽然很繁琐,但确实有利可图,比如北京很多老小区,停车位非常紧张,如果想要获得一个车位,社区和物业总要找一个,更不要说围绕小区物业的其他营收。
四者之间自治关系处理不好,又会把政府牵扯进来。
比如物业费缴纳问题,物业公司的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业主缴纳欠款,但维权成本很高,甚至超过收益。于是物业公司对不缴物业费的,往往选择作罢,直到收益无法覆盖成本,就直接退出;业主角度也一样,物业公司拿到物业费就是不提供承诺的服务,作为业主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成本也不低。
最终成了糊涂账,大家得过且过。
如开头造成几十人伤亡的严重事故,就是在得过且过下发生的。
该如何解决呢?
说实话,目前还没有特别成熟的办法,也让物业变得更加畸形。
尤其体现在新小区物业费暴涨。最近几年,城市新小区物业费飙升,像北京、上海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达到20元以上,普遍是几年前的数倍,但提供的服务很有限,甚至跟几元的普通物业服务没有多大差别,这又加剧了业主和物业的矛盾。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站在物业公司角度,一旦入驻后想要物业费涨价,难度太大,五年、十年都未必能搞定,再加上缴纳率不高,因此理性做法就是提前十几年把物业费涨到位,就算以后撤出,也不会亏本。自然多收的钱,只有一部分落在当下的物业服务上。
这还是比较好的情况,大型小区的物业公司手头往往有大量现金,盯上这笔钱的人可不少。
小镇也懒得多说当前物业管理模式的问题了,说到底,还是制度设计不合理,当前物业服务模式从制度层面就存在先天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小区物业服务,就算一开始还有一段蜜月期,也最终会走上服务质量下降、业主不满意甚至一拍两散的结局。
核心是当前制度下,物业公司存在严重的权责不对等的问题。
现代化高层住宅,配套设施的维护成本非常高,按照国际一般标准,全生命周期内维护成本起码跟房价差不多,然而现在的标准太低了。
中国商品房建设时间太短,还没有大批量进入中期维修期,过去在维修基金积累上也严重不足,甚至很多人都不理解房子需要中期维修,大修之外,日常的维护保养也需要资金。
由于制度的缺失,住房维护的责任压给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理论上要做好整个小区的维护管理,比如禁止私搭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但问题是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有几个业主会听物业公司的话?别说接受管理了,能把物业费按时交上,那都是好业主了。
在美国、日本等国家,物业费实际就是一种变相的税,带有强制性,如果不缴纳就会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当然,中国法律层面也确实规定业主不能拖欠拒缴物业费,但物业公司依法维权的成本太高了。
所以,小镇非常关注“十五五”规划提出的“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协调运行新模式”,但如果仅仅是协调运行,那显然是不够的,那么最终由谁来承担资金和维护管理责任呢?
物业公司归根到底,还是商业机构,必须解决商业机构盈利问题,总不能要求物业公司跟政府部门一样赔钱干吧?
这就涉及物业服务领域包干制与酬金制的改革。
包干制是目前绝大多数小区普遍推行的,也就是确定物业费缴纳标准,然后物业提供包干服务。但这个模式下,能够勉强维持就不错了,因为人对服务的需求是无止境的,而随着小区老化和通胀,管理维护成本不断上升,人的天性抗拒物业费上涨,那么最终物业公司必然选择降低服务质量、能省则省。
理论上酬金制更加科学,业主想要什么服务,经过测算后确定物业费缴纳标准,提前预留物业公司的酬金。但这个模式对业主素质的要求太高了,也需要物业公司、业委会形成一套经得起考验的透明公开机制。
如果不能从底层上解决当前物业服务的制度设计问题,光靠专项行动或者自律,类似开头这样的房屋安全风险事故,很可能会越来越多。
房价下跌,终究是经济波动,几年后终究能够走出来。
但是房屋的安全、维护、风险排查,未来的压力会越来越大,政府可以做一些兜底性工作,但政府不是神,还是得通过制度设计,让市场、业主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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