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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廊坊一对新人的婚车遭遇拦截,拦车者索要50条香烟作为喜钱。当事婚车车队司机透露,拦车者提出要么支付50条普通香烟,要么支付10条高档香烟,否则不让婚车通行,双方僵持约一个小时。
新人考虑到婚礼行程安排紧凑,不愿在大喜之日过多纠缠,决定弃车离开。司机称,因为被拦位置在酒店停车场,新人并未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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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拦车强索高价财物的行为,与传统的“讨彩头”本质区别在哪里?拦车者的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面对这种变味“习俗”,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毕强。
“拦停婚车、以‘不给就不让走’为条件强索香烟或现金,已超出礼俗范畴,具有明显的强制性与对价胁迫色彩。”毕强说。在法律上,应从“强拿硬要/拦截他人”与“以不法损害相威胁索财”的角度审视。
传统“讨彩头”系在对方自愿、明知、数额小且不影响通行秩序的前提下进行,拒绝不给也不致引发阻拦。而本案中以阻断通行相要挟,数额远超常情,破坏公共秩序并侵害他人财产权,二者在是否自愿、是否胁迫、是否扰乱公共秩序及数额合理性上有本质差异。礼俗以自愿、小额、不扰序为底线,不得成为违法挡箭牌。
对于拦车者的行为可能触犯哪些法律法规,毕强表示,行政法上可按追逐、拦截他人或强拿硬要等寻衅滋事行为处理;发生在酒店停车场等对公众开放场所,还可能落入非法拦截交通工具、影响正常行驶的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追逐、拦截他人或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拦车者的行为还有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若同时扰乱社会秩序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毕强说。以要挟方式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实施的,构成敲诈勒索罪。50条烟按通常市价折算,其高度可能已达“较大数额”区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施追逐、拦截、强拿硬要等,破坏社会秩序且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来源:法治日报、吉林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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