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古县一场因危化品违法运输销售引发的合同纠纷,演变成围堵政府部门、强占办公室的闹剧,将基层治理中“会闹的孩子有奶吃”,这一潜规则再次暴露在公众面前。涉事方苗某宁在无法提供合法危化品运输销售手续的情况下,不仅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反而通过组织人员在政府门前拉横幅、尾随政府工作人员、强占行政机关办公室等极端方式向政府施压,以达成自己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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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某宁小舅子老婆和另一位女士盘坐局长办公桌(受访者提供)
人民日报曾针对网约车出现对出租车的冲击,出租车司机堵路砸车的闹访事件,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学生家长举牌抗议的事件,发表评论《维权绝非“能闹”的孩子有奶吃》,文章强调,“在一个多元化社会,主张权利绝非‘能闹的孩子有奶吃’。协商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是合理的观点,而不是情绪化的表达。不管是堵路砸车的巡游出租车司机,还是举牌抗议的学生家长,都应在获得最具说服力信息的基础上提出主张,并接受‘批判性审视’。公民能够平等互动,从问题中学习,才能共同努力为公共政策提供最能体现公共利益的建议。当然,前提是让各种利益都能充分表达,并通过程序保证使之能够被听见、被采纳。”
山西省古县这场闹剧,起源于2019年5月。
2019年5月16日,山西广润土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施工需要,与苗某宁正式签订了《购油协议》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书》。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柴油的供应事宜,型号包括0#和-10#柴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苗某宁曾口头保证其拥有合法的加油站资质,并能合规合法地提供柴油,包括具备完整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及销售手续。这一口头承诺成为双方合作的基础,亦推进了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后不久,甲方即陷入支付油款合法性困境。甲方在核查中发现,苗某宁实际上并未拥有其所声称的加油站,同时缺乏危险化学品运输及销售的必要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运输和销售需取得专门的许可证件,否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罪。甲方因此面临支付油款的困境:如果继续支付款项,可能被视为参与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活动,从而承担共同犯罪的风险;而拒绝支付,则可能引发合同纠纷。为不使自己陷入共同犯罪的险境,甲方不得不中止支付油款,双方的合作关系迅速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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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某宁组织人员在自然资源局门前拉横幅“闹访”(受访者提供)
湖南旷真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鹏介绍,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及相关司法解释、行政法规的规定,具体分为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两个层次,并根据个人或单位主体不同有所区别。个人主体刑事立案标准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若两年内因同类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实施的,即使未达上述金额也可刑事立案。相关司法解释强调,共同犯罪承担同等责任。本案中苗某宁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数额特别巨大(已逾800余万元),立案、入刑已无法避免。
2011年3月2日,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无法结算款项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现实,苗某宁及其亲属采取了向政府极限施压方式。
据知情人透露,苗某宁在闹访中分工明确,组织有序。2023年后苗某宁组织多人在县政府大门口聚众挂牌闹访;让小舅子老婆、另外不知名的女士及其父母长时间强占自然资源局领导和信访局领导办公桌致其无法工作;苗某宁在信访局领导办公室及值班室连续多日“入住”(2025年10月15日-17日)。令人恐惧的是,其父母对自然资源局领导的个人尾随——从办公室去县政府开会,再到县政府大门口回到办公室,如影随形。
如果苗某宁组织的这些闹访行为,已经发生而未受到及时有效的阻止及法律制裁,相关部门无奈之下只得支付部分款项(今年10月份相关部门支付给苗某宁195万元)。政府的让步,是否在向社会传递一个危险的信号:法律程序不如极端行为有效,守法不如闹访有用。
这种“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现象,暴露了基层治理中的多重困境。其一,“稳定焦虑”导致处置软弱。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面对极端施压时,往往优先考虑快速平息事态而非依法处理,结果反而鼓励了更多类似行为;其二,法律执行存在选择性。同样的违法行为,温和理性的可能石沉大海,激烈闹访的反倒获得特别关注,这实质上构成了对守法者的不公;其三,政府公信力在一次次“按闹分配”中被侵蚀。当法律让位于不法,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将随之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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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某宁政府门前开直播极限施压(受访者提供)
“按闹分配”的逻辑,正在毒化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念。它无形中教育公众:权利不是通过合法途径争取的,而是通过制造足够大的“麻烦”交换来的。这不仅会催生更多的职业闹访者,更会打击那些选择相信法律、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问题的公民的信心。
当守法的成本高于违法的成本,当理性的声音被喧嚣的闹剧淹没,受损的将是整个社会的法治根基。
破解这一困境,需要基层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首先,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对任何形式的违法闹访行为坚决依法处置,不容许任何人通过违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其次,完善纠纷解决机制,确保所有公民和企业都能通过司法、仲裁等正规渠道高效解决争议,消除“不闹不解决”的土壤;再次,建立政府部门的问责机制,对那些因惧怕“闹访”而放弃原则、违法违规满足无理要求的工作人员,应当严肃追责。
来源:城市经济导报头条-方鉴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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