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黄某某妻子常年患病求医,家庭经济捉襟见肘。2024年底,几份署名 “国家劳动保障局” 的快递文件送至家中,文件盖有 “鲜红公章”,还附带专属网址,称可申领 300 万元扶贫资金。看着患病的妻子,黄某某抱着 “或许能救急” 的念头,打开链接下载了指定 APP。
APP 内很快有 “办理专员” 发起对话,要求黄某某提交身份证、银行卡等全套资料,随后提出 “办理审批需先交纳 3 万元手续费”。黄某某深知扶贫政策不会以 “缴费” 为前提,当即拒绝。几天后,该专员再次联系,将费用降至 1 万元,见黄某某仍不相信,又改口 “仅看银行卡信用额度,即可免费办理”。这份 “善意”的让步让黄某某放下戒备心,按要求添加了“二级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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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专员”告知黄某某,300万扶贫款需当面办理,为了拿到300万扶贫款,黄某某随即赶赴异地,与“三级专员”对接。在专员的引导下,黄某某操作银行卡接受了 19 万余元转账,完成取现后交给专员。随后,黄某某银行卡又收到一笔18.5万元资金,但因其多次取现失败,被要求购买黄金。
“整个过程神神秘秘,我怀疑他们转进来的钱来路不明,可能干的是违法的事情。正规扶贫资金发放无需反复转账或购买黄金。”此时,黄某某虽已察觉流程异常,但面对300万元的诱惑,他选择忽视风险,继续完成了剩余操作。最终,专员给黄某某转账好处费 2600 元,其全部用于日常开销。
2025年1月19日,被害人周某某报案至广水市公安局。该案于2025年3月26日移送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发现,被害人周某某的 18.5 万元被骗资金流入黄某某的卡中。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从“手续费由3万元降至1万元直至免费”的异常情况,到“异地领款”“刷信用额度”“购买黄金”等明显不合常规的操作方式,足以认定黄某某主观上明知相关资金是犯罪所得,但为谋取非法利益,仍通过取现、转移等方式予以掩饰、隐瞒,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25年4月10日,广水市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黄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5年4月28日,广水市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 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整理: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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