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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43,证券简称:富煌钢构)11月7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在收购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视界”)股权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拟被处以6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没2530万元。
经安徽监管局查明,富煌钢构在2025年5月27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存在三大违法事实:一是中科视界虚增2024年营业收入2518.74万元,导致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该金额占中科视界2024年营业收入的11.36%,占富煌钢构同期营业收入的0.64%;二是未披露与6家经销商的关联交易,2023年、2024年累计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229.84万元、704.77万元,构成重大遗漏;三是未披露中科视界时任法定代表人苗小冬代持89万股股权的情况,导致标的资产权属状况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公告显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安徽监管局拟对富煌钢构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对中科视界给予警告并处700万元罚款。同时,对两家公司7名时任高管合计罚款1230万元,其中富煌钢构时任董事长杨俊斌拟被罚380万元,中科视界时任董事长周伊凡、总经理苗小冬拟分别被罚350万元。
重组标的财务数据虚假记载 关联交易及股权代持未披露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科视界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虚增2024年利润898.03万元,占其当年利润总额的62.82%,占富煌钢构同期利润总额的13.99%。具体包括:2024年12月确认某物理研究所4笔未完成发货的合同收入1761.06万元,10月确认上海某工程科技公司未验收收入187.43万元,12月确认新疆某信息技术公司未全交付收入53.10万元,以及将2023年已验收的某电工研究所项目收入238.04万元延迟至2024年确认。
此外,报告书未披露中科视界与6家经销商的关联交易,上述公司由中科视界主导主要业务并控制合同签订与资金流转,2023年至2024年累计交易金额达1934.61万元。同时,中科视界时任总经理苗小冬持有该公司2%股权中,有89万股为代持业务骨干及相关人员股份,该代持情况未在报告书中披露。
公司称生产经营正常 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富煌钢构表示,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同时指出,相关当事人有权就拟实施的行政处罚进行陈述、申辩并要求听证,本次处罚最终结果以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处罚对象 处罚措施 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罚款700万元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罚款600万元 杨俊斌(富煌钢构时任董事长) 警告,罚款380万元 周伊凡(中科视界时任董事长) 警告,罚款350万元 苗小冬(中科视界时任总经理) 警告,罚款350万元 窦明(富煌钢构时任董秘) 警告,罚款200万元 李汉兵(富煌钢构时任财务总监) 警告,罚款200万元 雷秀军(中科视界时任副总经理) 警告,罚款200万元 王鑫春(中科视界时任财务总监) 警告,罚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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