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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抖音创业“姐妹花”
因"分钱不均"彻底闹翻
竟在近千人在线的直播间
上演了一场持续数月的"网络大战"
NANCHONGGONGAN
这场闹剧的两位主角高女士和李某,原本因共同爱好在抖音相识,今年4月还亲密无间地携手进军直播行业,谁料短短几场直播后,这对"好姐妹"就因收益分配问题彻底撕破脸皮……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从5月开始,李某仿佛化身"语言轰炸机",在自己直播间肆意辱骂高女士并涉及隐私!在多次"网络暴力狂欢"下,高女士的生活陷入巨大困扰,身心备受煎熬的她最终选择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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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民警第一时间固定直播间录像、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将李某传唤到案。李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这位"网络暴走姐"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法律解读
李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
辱骂他人:在近千观众前公然辱骂,属公然侮辱他人,既扰乱网络秩序,也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散布隐私:擅自泄露他人个人信息,侵犯隐私权,可能给当事人带来名誉、生活双重困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散布他人隐私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 5-10 日拘留,可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
直播间更不是任性的"泄愤游乐场"
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冲动行为
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直播、短视频平台虽为交流创业提供便利,但自由需以法律为界。
合作起纠纷属正常,应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切勿用辱骂、曝隐私等违法手段泄愤,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无论在何种网络平台,都需遵守法律,尊重他人权益,规范言行,共护文明网络环境;
若遭遇辱骂、隐私泄露等侵权,要及时存证并报警,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编 辑:皮林安娜
审 核:刘 柳
审 定:聂子奇
来 源:西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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