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了解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存在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这一主要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已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4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山分行各支行行长和各支行客户经理共计九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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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广东监管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年4号),内容显示,受到警告处罚的9人包括: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小榄支行行长、西区支行行长1人;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绩东支行行长1人;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西区支行行长1人;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港口支行行长和港口支行客户经理各1人;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绩东支行客户经理2人;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西区支行客户经理1人;时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小榄支行公司金融部主任1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成立于1988年,曾用名为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
整理:南都N视频记者 黄敬奎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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