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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某中级人民法院就某债权人与某债务人之间的纠纷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债务人需向债权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以特定房产抵偿部分债务。调解书约定,若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则原抵债安排不再执行,债务人须立即支付全部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综合费,且债权人对债务人提供的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调解书生效后,债务人部分履行了义务,包括办理了房产网签备案手续并支付了部分现金。此后,债权人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已备案的房产退还债务人。同时,当地国资委批复同意撤销原网签备案,并将该房产重新备案于另一家案外人公司名下。债务人与案外人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包括原抵债房产在内的房屋办理了网签登记。然而,因案涉房屋消防设计不符合法规要求,案外人公司以消防验收不合格为由,书面通知债务人解除合同。
后债权人以债务人未履行原调解书义务为由,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调解书第二、三、四、五项内容。法院立案执行,并查封了债务人相关财产。债务人提出异议,称其已通过履行与案外人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达成了和解协议,且该协议已部分履行,故不应继续执行原调解书。
执行法院审查后认为,债务人与案外人公司签订的合同虽属和解协议,但因案外人公司解除合同,债务人未完全履行,故债权人申请恢复执行符合规定,驳回了债务人的异议。
债务人不服,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高级人民法院则认为,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于执行程序开始前,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其履行争议应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不宜在执行程序中处理,故撤销了执行法院的裁定。债权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案件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裁定,撤销了高级人民法院的复议裁定,并将案件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法律分析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基于本案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执行外和解协议?
执行外和解协议,是指当事人在生效法律文书作出后、申请执行前,自行协商达成的旨在变更或履行原生效文书内容的协议。此类协议并未提交至执行法院,亦未在执行程序框架内形成,因此区别于“执行和解协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执行和解协议需发生在执行程序开始后,并由当事人共同向执行法院提交。而执行外和解协议因缺乏法院的形式审查与备案,其法律效果主要依赖于当事人的自愿履行,并不直接产生中止或终结执行程序的效力。
实践中,执行外和解协议常涉及债务重组、以物抵债、分期付款等安排,但其本质仍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受《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的调整。若一方不履行该协议,另一方仍可依据原生效法律文书寻求强制执行,除非双方明确约定以新协议完全取代原权利义务关系。
二、执行外和解协议能否阻碍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
不能。 债权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该权利不因其在执行程序开始前与债务人达成执行外和解协议而当然消灭。
本案中,债权人与案外人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旨在通过以房抵债方式实现原调解书确定的债权,但由于该协议签订于执行程序启动前,且未向执行法院提交,故属于典型的执行外和解协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案例及司法解释精神,此类协议的存在,并不影响债权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裁判文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二条规定,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执行外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属于执行立案阶段的审查要件,不能作为拒绝立案的法定事由。
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对债权人权益的优先保护。若允许执行外和解协议当然阻却强制执行,将可能导致债务人通过缔结虚假或未履行的协议,恶意拖延执行程序,损害司法权威与债权人利益。
执行外和解协议在实务中常见,但其法律风险不容忽视。债权人需明确,即便签署了此类协议,其申请强制执行原判决的权利并未丧失,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执行程序,防止因超过申请期限而失权。
债务人在履行执行外和解协议时,应注重留存履行证据,如付款凭证、交接记录、沟通函件等。一旦协议履行完毕,可在执行异议程序中凭证据主张权利,请求法院终结执行。
律师寄语
执行外和解协议作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在纠纷化解中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其法律效力有限,不能当然替代生效裁判文书的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应当意识到,签署此类协议并不意味着放弃申请执行的权利;债务人亦需明白,仅达成协议而未切实履行,并不足以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
当事人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应全面评估执行外和解协议的法律风险,及时通过专业律师梳理履行证据、拟定协议条款,并在执行程序中依法提出主张。唯有充分理解执行制度的逻辑,才能在权利保障与程序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裁判文书的梳理和研究,旨在为更多读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观察的视角。但需注意,我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且司法实践中不同案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盲目参照。
如果您遇到类似纠纷难以解决,也建议您及时咨询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 朱现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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