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上班后,用人单位要求岗前培训三天,参加完培训觉得不合适就想跟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却说未干满15天没有工资。这种情况下是否合理合法呢?
也迪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里的“用工之日”是指劳动者开始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日期,即便用人单位安排的是岗前培训,劳动者参与培训时已受用人单位管理、服从其安排,劳动关系自培训之日起即已建立;同时该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包括岗前培训这类用人单位安排的必要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按实际工作(培训)天数计算结清工资,与是否干满15天无任何法律关联,公司拒绝支付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选择拨打 12333、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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