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对夫妻离婚时,因房产分割闹上法庭。这套房子是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两人名下,女方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权分割,男方却反驳“我父母出钱,你凭啥分”。最终法院判决,该房产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
男方当初对夏女士一见钟情,追得特别猛,还特意带她回家见父母,想靠家庭条件加分。男方父母也很会来事,当场就承诺:“以后肯定对小夏好,我们出钱给你们买套单独的房子,互不打扰,你们好好过日子。”
这话直接打动了夏女士,毕竟谁不想婚后有独立空间,还不用操心买房压力?没多久两人就结婚了,男方父母也兑现承诺,全款买了房、装了修,房产证上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
婚后夏女士也挺给力,主动承担了大部分家务,家里的水电气、物业费都是她在负责。她觉得房子虽然是公婆买的,但也是自己的家,得多付出才对得起这份心意。
可恋爱时的热情扛不住柴米油盐的磨合,两人婚后矛盾越来越多,吵架成了家常便饭,最后实在过不下去,决定离婚。
没想到离婚时男方变了脸,直接让夏女士“收拾行李走人”,还说:“房子是我爸妈花的钱,跟你一毛钱关系没有,你没资格分!”
夏女士当场就怒了:“我这两年又做家务又交杂费,家里里外外操持,凭啥说我没资格?这房子写了我的名字,我就有权分!”双方谈崩了,只能闹到法院。(读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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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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