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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G326秀河线、
G357东泸线启用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行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5年11月15日起,启用G326秀河线弥勒东风路段、G357东泸线弥勒虹溪路段、五山路段视频卡口设备,进行全天24小时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并依法处罚。现将设备地点、抓拍内容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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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设备公告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5日起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文明乘车,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5日
来源/弥勒警方
总编/杨锐 责编/张云龙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排/朱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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