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1月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次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为加快推进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应用推广,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第二批次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
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面向电信和互联网、工业、金融以及其他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类保险。重点主体主要包括面向重点企业、中小企业、产业园区等主体对象的企业类保险和针对网络安全产品的产品服务类保险。
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保险科技公司、专业测评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科研院所等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及行业企业依据试点对象和内容,可单独或联合相关主体(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5家)申报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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