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优良传统,凝聚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推动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在全县范围内征集社会化拥军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在本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和便利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经审核授牌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二、征集方式:
有加入意愿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向注册地或经营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社会化拥军单位申请表,对优待服务事项作出承诺。各乡镇(街道)收集、汇总后,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县城区域内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
三、征集时间:2025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
四、优待内容:合作单位结合主营业务,重点围绕帮助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以及在购物、医疗、住房、养老、就业创业、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法律服务、参观游览、餐饮住宿、交通出行、走访慰问等方面,承诺优待服务内容应当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额外给予优惠。社会化拥军活动常年实施,优惠期限不少于3年,期满后可接续申报。
五、激励举措:
1.在市县主流宣传媒体加大对社会化拥军单位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形象,打造品牌,扩大影响力。
2.对表现突出的社会化拥军单位和个人优先推荐“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最美拥军人物”“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激励社会各界积极投入社会化拥军事业。
六、资格认证:
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经营资质、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状况等进行评估审查,确认合格后签订协议,报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颁授“社会化拥军单位”标识牌,并通过官方渠道面向社会发布。
申报地址: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309室
联系人及电话:耿攀13462938979 殷旭13781581577
附件:商丘市社会化拥军单位申请表
中共夏邑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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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夏邑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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