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国家级项目将落位长春
11月3日,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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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3]2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单位)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80%,自筹2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强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梯工程、动物房及实验室工程、外网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356.97平方米,地上九层,地下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度47.15米。
2.4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东河东路与英俊西街交会西北处。
2.5 计划工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共639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桩基础)。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最高投标限价:10879.8630万元。
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掌上长春
长春体育中考免考实施方案公布
11月3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印发《长春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
考核评价奖励性免考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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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春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
考核评价奖励性免考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的通知
长教体字〔2025〕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各中省市直属学校(含民办):
现将《长春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奖励性免考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长春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奖励性免考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长春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30日
长春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
奖励性免考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长春市新一轮中考体育改革工作平稳实施,落实好奖励性免考政策,依据《长春市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考核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长教体字〔2024〕1号),特制本方案。
一、认定对象
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在初中三年就读期间参加由长春市教育局认定的体育赛事,取得国家级赛事前八名、省级赛事前三名、市级赛事第一名。
二、认定范围
由教育、体育部门单独或共同举办,经长春市教育局认定纳入奖励性免考赛事目录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体育赛事。具体赛事名单由长春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分批公布,并结合赛事实际开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认定项目
认定的体育赛事项目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两类。
(一)个人项目
指田径、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滑冰、滑雪、武术赛事中的个人项目。
(二)集体项目
包括篮球、足球、排球赛事及指定赛事的接力项目。
四、认定条件
(一)个人项目
依据运动员取得的指定赛事相应名次进行认定。
(二)集体项目
篮球、足球、排球赛事的主力队员可获得奖励性免考资格,非主力队员不具备奖励性免考资格。根据各项目规则允许同时上场运动员人数确定主力队员人数,其中篮球不超过5人、足球不超过11人、排球不超过6人。篮球和足球项目按照运动员在关键场次中累计上场时长、排球项目按照运动员在关键场次在场回合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认定,篮球前5名、足球前11名、排球前6名可获得奖励性免考资格。若累计上场时长或在场回合数排序出现并列,则根据运动员的场上综合表现进行评定。关键场次为市级比赛的决赛场次、省级比赛的半决赛以上场次。国家级比赛确认成绩无误后即可认定。参加指定赛事接力项目决赛场次的运动员,可获得奖励性免考资格。
五、认定程序
奖励性免考资格认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过程认定,加强对学生奖励性免考资格的动态认定;第二阶段为集中确认,对过程认定结果进行汇总复核,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一)过程认定
按照“谁参赛谁提报、谁参赛谁佐证”的原则,各参赛代表队在具备奖励性免考认定条件时,须在赛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奖励性免考认定申请,并提供秩序册、成绩册、关键场次的可回溯性视频录像等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按照“谁选派谁认定、谁选派谁公示”原则,各级选派单位须根据认定条件确认奖励性免考认定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查,实现一赛一提报、一赛一公示、一赛一认定。其中,由各级各类体育综合或单项协会选派的,奖励性免考资格须由协会与其协会业务主管部门共同予以认定。
(二)集中确认
每年4月和6月面向初三年级学生安排两次集中确认。
第一次集中确认安排在每年4月,与每年中考体育免考申请同步进行。学生本人须提交《奖励性免考认定确认表》,经所在学校汇总后报送至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符合奖励性免考学生名单,经县(市)区、学校两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至长春市教育局备案。获得奖励性免考资格的学生可终结性考核免考,成绩按满分(40分)计分。尚未获得奖励性免考资格的学生,须参加终结性考核。
第二次集中确认安排在每年6月,面向继第一次集中确认后获得奖励性免考认定条件的学生进行。学生本人和各参赛代表队须在6月20日前分别完成《奖励性免考认定确认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赛事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书等)的提报工作。经所在学校汇总,报送至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符合奖励性免考资格学生名单,经县(市)区、学校两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月30日前报至长春市教育局备案。获得奖励性免考资格的学生,终结性考核成绩一律按满分(40分)计分。
六、工作要求
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是初中学业考试的重要部分,奖励性免考是落实中考体育政策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各地、各校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加强对各环节的监督,运动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奖励性免考资格;包含奖励性免考认定人员在内的涉考工作人员出现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来 源:长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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