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而现实远不似这句老话温暖。在城市里,邻里之间不相往来是常态,有的人家比邻而居许多年,甚至连对方姓甚名谁都不知道;而在乡下,邻里之间打交道的机会很多,但相互间处得胜过远亲,还是好似仇人一般,这就要看邻里之间的素质了。
11月3日,一桩涉嫌故意杀人的案件在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行凶落网的被告人与一年后死亡的受害人张俊豪,恰是邻里关系。
2024年5月29日下午,盐城市响水县正在读高三的男学生张俊豪,被36岁的邻居男子王某桂驾驶轿车从身后故意撞倒在地。据律师向媒体记者介绍,被告人王某桂当时驾驶手动挡轿车以5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途中,看到了在对面车道骑着电动车行驶的张俊豪,王某桂掉转车头从后面追张俊豪,并三次变道追赶,最后以大约100公里/小时的速度用轿车的车头中间位置撞击张俊豪,导致张俊豪当场无自主呼吸,脑部死亡。经过一年多的抢救,今年7月29日下午4时许,张俊豪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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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1日,王某桂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经响水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故意杀人罪执行逮捕。在本次开庭审理前,在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给张俊豪母亲张女士的开庭传票上,上面写的案由也是“故意杀人”。可见,从警方到法院,从被害人的律师到公诉人,均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案件的定性基本一致。
据律师介绍,被告人王某桂当庭辩解与侦查中供述不一致,他承认自己犯罪但不认可故意杀人的罪名,表示愿意承担任何的法律后果。对于公诉人提出的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的量刑建议,他也没有提出异议。可见,被告人王某桂也知道自己罪大恶极、罪不容诛,即便有逃脱死亡的想法,想来也不甚坚定。
被告人王某桂为什么要加害张俊豪呢?据警方调查,两家之间因地界纠纷,矛盾已存在多年。在实施驾车撞击之前,王某桂就曾宣称要对张家进行报复。邻里之间的矛盾得不到化解,就可能矛盾变仇恨,进而潜滋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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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开庭的前一天,11月2日,有记者实地探访张俊豪家和嫌疑人王某桂家,所见景象也许可以为探究案件的起因提供一点启发。记者发现,张王两家的房子紧紧挨着,中间隔着一条约3米宽的通道。张俊豪家是一栋2层带露台的楼房,王某桂家房子是一个带院子的一层建筑。站在张俊豪家2楼的露台上,可以俯瞰王某桂家的房子和院子。很显然,仅从住宅上不难看出,张家的日子要比王家宽裕富足,而被告王某桂在撞击张俊豪的时候,尚未成家,是个36岁的单身汉。
曾经因地界而起过纠纷,家中的长辈还曾对骂,王某桂自认为是受到了张家的欺负。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便两家人因矛盾而互相不搭话,看到张家的日子一天天变好,也会使王某桂受到刺激,强化报复的打算。
邻里之间的矛盾,之所以能激化,而不是因时间而淡化,往往是因为双方谁也不肯迈出和解的第一步,双方都在怄气,都不想说软话,看不到矛盾有解决的希望。如果两家人天各一方,没有了日常交集,也就没了激化的可能,而他们偏偏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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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熙年间,曾有一个邻里从相争到相让,最后留下了“六尺巷”遗迹,说的就是安徽桐城大学士张英在北京当朝为官的故事。邻居吴氏欲侵占他家的宅边地,家人驰书北京,要身居高位的张英出面干涉,没想到张英却回诗一首:“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英的家人遂主动退让三尺。吴氏被感动,也后撤三尺,便成了“六尺巷”。可见,邻里相争之时,有一个明白人非常关键,一家主动退让,另一家就可能投桃报李,矛盾就可能化解了。
乡村人家,邻里之间,矛盾之初起,往往是因为琐碎之事,只要有一方拿出一个高姿态,矛盾就不会继续恶化了。
响水县张王两家的矛盾纠纷,始于琐碎,终于血案,教训不可谓不沉重。对于这两家人而言,谈和解已无可能,只有等待法律的裁决了。而对于乡里乡亲们而言,这桩血案的教训值得永远铭记:街坊邻里之间,要多一点谦让,少一点计较,不要让琐碎小事成为仇恨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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