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这人,在民国算得上稀罕,生在富贵家,模样生得叫人挪不开眼,写诗画画样样拿得出手,连胡适都讲她值得一看,可后来她没跟那些有名有势的人,反倒陪着个不出名的翁瑞午,过完了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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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候觉得挺奇怪,陆小曼多风光啊,第一任丈夫王赓是留洋回来的高材生,后来当上了军界要员,可她嫌他太死板,第二任徐志摩更不用说,写诗追她,闹得全城都知道,按理说这种女人,该找个人继续供她吃喝玩乐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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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翁瑞午是啥来头,听说他家祖上做古董字画买卖,他爹也当过地方官,到他这代早没当年那股气了,他自己会点推拿,懂点古玩,还能唱两嗓子戏,可比起王赓、徐志摩,真算不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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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仔细琢磨,那些看似不够好的地方,反倒成了关键,徐志摩得赚钱养她,王赓一心扑在事业上,只有翁瑞午整天闲着,陪她听戏、逛街,半夜她哮喘发作,他一叫就到,钱当然不能少,翁家祖产虽不如从前,可够她抽烟、买衣裳,还能托人弄到紧俏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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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听长辈说,陆小曼晚年身体差得很,牙全掉光了,也不爱出门,翁瑞午从没嫌过她,天天给她擦脸、按摩,连她抽鸦片留下的黑印都一点一点擦干净,这种日复一日的陪着,比啥诗和远方都来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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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后来,翁瑞午临死前还托朋友照看她,这种耐心,王赓和徐志摩都做不到,女人心里明白,再热闹的爱情也得过日子,能陪你吃药、陪你打针,不嫌你老、不嫌你丑的人,才是真靠得住的。
陆小曼选的不是英雄也不是富豪,而是一个能容得下她脾气的人,翁瑞午没多大能耐,可他一直在,一直陪着,风花雪月散了,人也老了,最后剩下的,就是这些天天在一块的日子,她就靠着这些过完了后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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