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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一河道引来大批淘金者,有人称“一盆就淘出5克黄金”,当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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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小涵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甘肃陇南市康县一河道内有人淘金,引发关注。


视频显示,在康县城区燕子河河道中,有数十人使用简易工具淘洗砂金。发布视频的网友表示,该河道历史上曾有砂金矿脉记录。今年随着金价上涨,夏季起就有人前来淘金,后经政府发文禁止。近期因白天有挖掘机清理河道,夜间停工后,又有人趁隙进入河道淘金。“凌晨一点,气温只有4℃,河里全是人,据说有人一盆就淘出5克多。”视频发布不久后即被删除。


11月2日下午,康县公安局有关人员介绍,这几天已经接到河里有人淘金的警情,因为影响河道清理施工,有施工人员也报过警,民警已到现场巡逻劝离,也给管理淘金的其他部门打过电话加强管理。

11月3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致电康县城关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黄金属于国家保护性开采矿种,未经许可擅自开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县政府及自然资源局已多次发布公告,严禁任何非法淘金行为。目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赴现场开展劝离工作。

同日,山西晚报山河+记者从康县有关部门获悉,已接到相关警情,并已对涉事人员进行劝离。

据悉,今年7月,康县自然资源局发布了严禁在本县河道内违法淘金的通告,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记者注意到,今年6月,康县城关镇政府曾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守护河道安全——城关镇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金行为》。文中指出,执法队在巡查中发现燕子河河道存在群众使用工具非法采金的行为,该行为不仅破坏河道生态环境,也对河道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为遏制非法采金活动,城关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并取得初步成效。文章还提到,执法人员现场对参与淘金的群众进行了劝阻和普法教育,明确指出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淘金属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郭聪律师表示,黄金属于国家规定的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很多淘金者觉得,在河道淘点砂金只是个人行为,但这种行为已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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