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文投控股(600715)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披露其与索宝(北京)国际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宝公司”)的合同纠纷诉讼迎来新进展——原告索宝公司申请撤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这也是双方近三年来关联诉讼中索宝公司的第二次撤诉。
回溯诉讼脉络,双方纠纷最早始于2023年2月。当时索宝公司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为由,将文投控股、北京文韵华夏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韵华夏”)及大德影业(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德影业”)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诉求两被告代大德影业支付9240万元票房收益,后因管辖权异议,案件于2023年6月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4年7月,索宝公司进一步增加诉求,要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9211.08万元(暂计至2024年3月31日),涉案总金额升至1.85亿元,案件原定于2024年8月20日开庭。
不过同年11月,索宝公司主动撤回该“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诉讼,法院予以准许。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24年11月14日,文投控股再收朝阳法院传票——索宝公司与大德影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以“合同纠纷”重新起诉,诉求文韵华夏支付9463.44万元票房收益及对应违约金(以9463.44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3日起按同期一年期LPR四倍计算至清偿日),同时要求文投控股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直至2025年10月31日,文投控股收到朝阳法院(2025)京0105民初119637号《民事裁定书》,索宝公司就该“合同纠纷”再次申请撤诉。
法院认定索宝公司撤诉申请系自愿,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裁定准许撤诉。
公告指出,本次撤诉后,文投控股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12个月内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5年前三季度,文投控股实现收入2.55亿元,归母净利润3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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