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监管局”)于2025年10月20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顾某因在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601456.SH)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进行股票交易,构成内幕交易,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6.78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罚没款合计约56.78万元。
内幕信息形成与公开:3月启动重组4月停牌
公告显示,国联证券本次内幕信息为其发行股份收购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该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构成内幕信息。
具体时间线显示,2024年3月14日,国联证券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启动会,标志着内幕信息不晚于该日形成;3月20日至22日,国联证券向民生证券原股东发送邮件,告知筹划资产重组事项并要求严格保密;3月28日至4月22日,中介机构持续推进交易并发送相关文件;直至4月25日盘后,国联证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正式公开上述内幕信息,公司股票自4月26日起停牌。
顾某身份与交易细节:敏感期内控制账户交易3.82万股
上海监管局调查查明,顾某系国联证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之一某(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不晚于2024年3月25日通过邮件知悉上述内幕信息,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案涉交易账户为“沈某珠”证券账户,该账户于2024年4月16日开立,托管于招商证券上海浦东新区浦建路证券营业部,下挂沪市股东账户A24×××96,第三方存管银行为光大银行。调查确认,内幕信息敏感期内(2024年3月14日至4月25日),顾某实际控制并使用该账户进行国联证券股票交易。
交易数据显示,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期间,“沈某珠”账户累计买入国联证券股票3.82万股,买入金额合计39.97万元;2024年5月17日,该账户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卖出金额46.79万元。经计算,上述交易共实现违法所得6.78万元(精确值67,771.85元)。
监管定性与处罚:违反《证券法》被罚没56.78万元
上海监管局指出,顾某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控制账户交易国联证券股票,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情形。
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上海监管局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顾某没收违法所得67,771.85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要求,顾某需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国库,同时需将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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