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市公司东尼电子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时任两位董秘被罚,其中一位95年董秘被罚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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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
一、东尼电子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
2023年1月9日,东尼电子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域)签订《采购合同》,约定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5-12月期间按月向广东天域交付13.5万片6英寸碳化硅衬底,合同金额6.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1.84%。同月10日,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进行了披露。
合同履行期间,东尼半导体与广东天域的每月实际交付数量均未达到合同约定交付计划数量。截至2023年10月末,东尼半导体仅完成前述合同交付进度的6.74%,已可以预见合同约定的交付计划无法按期完成。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合同无法按期完成的事项,迟至2024年1月6日才在《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中披露该事项。
这个违规可以看到,重大合同进展不是说要等你合同结束了才披露结果,而是要在期间就判断合同履约风险。
二、东尼电子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少确认研发费用,虚增 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
2022年至2023年期间,东尼半导体在履行与广东天域签订的相关合同过程中,将应确认为研发费用的碳化硅衬底项目不良晶体确认为存货,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5681.4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681.49万元。
2、未将关联方代垫资金采购的原材料入账,少确认研发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
2022年至2023年期间,东尼半导体在履行与广东天域签订的相关合同过程中,由关联方湖州东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实业)代垫资金采购原材料但未入账,前述原材料部分用于研发领用,部分加工后形成碳化硅衬底对外销售。前述行为累计少确认研发费用673.64万元,少确认营业成本2071.90万元,合计虚增利润总额2745.54万元。
3、未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跌价准备,虚增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利润总额
2022年至2023上半年,公司累计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678.34 万元,虛增利润总额2678.34万元。其中,2022年,东尼实业代垫资金采购的未入账原材料,应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公司未计提,导致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024.3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024.34万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东尼半导体存货重新执行减值测试后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公司未计提,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少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65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54万元。
其实核心都是在一个项目上违规了,那就是子公司东尼半导体和广东天域的业务合作上。
定责上:
1、时任董事长沈新芳,知悉公司重大合同进展事项,决策并实施代垫资金采购等事项但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未能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事项一、事项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50万元罚款。
2、时任总经理沈晓宇,知悉公司重大合同进展事项,参与实施代垫资金采购等事项但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未能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 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事项一、事项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70万元罚款。
3、时任财务总监杨云,未对公司财务核算进行有效管控,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事项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
4、时任财务总监钟伟琴,未对公司财务核算进行有效管控,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事项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
5、时任董事会秘书翁鑫怡,未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管控,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及时披露信息,未能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事项一、事项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罚款。
6、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罗斌斌,未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管控,未勤勉尽责,未能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事项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60万元罚款。
目前还是事先告知书阶段,相关当事人还可以进行申辩,申辩完成后,监管会下达最终的处罚决定书。两任董秘被罚,其中罗斌斌是公司IPO时的董秘,2015年开始就担任公司董秘,2023年4月辞去董秘职务,由翁鑫怡接任。
资料显示,翁鑫怡女士,1995年12月出生,毕业于台湾东海大学,研究生学历。2022年11月至今任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2020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办助理、董事会秘书。2024年薪酬46.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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