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我国黄金交易税收政策进行了重大升级,其中规定了未来所有的标准金(包括源头形式上为标准金)的场外黄金现货交易,必须缴纳增值税,这一升级改变了我国黄金市场的传统交易结构和市场特征,由此也导致了银行间场外交易市场的全面收紧!
首先我先说明下如意金积存是什么:
实际上所有大型银行都有类似业务,工行“如意金积存”是一款黄金类投资业务,核心是“小额累积黄金份额”:用户可按固定金额/克数(定期或不定期)买入黄金,份额累积后既能兑换实物黄金(如工行如意金条),也能直接赎回为现金,属于兼顾“攒黄金”和“资产配置”的工具。
而我们再来看看,11月1日的政策核心重点:
首先是,区分“投资性/非投资性黄金”:如意金(金条类)属于“投资性黄金”,需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再销售不得开专票”的规则;
接着是强化场内交易与合规申报:要求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等场内平台交易,且需严格申报黄金用途、规范发票管理,违规将被限制业务;而如意金是否涉及场外交易,如银行间的交易,我暂时没有查到,但我认为应该会有。
最后是细化实物交割管理:实物提取(交割出库)后需明确用途,且用途变更仅允许1次,需向交易所报备,这个就肯定涉及如意金当下的现货提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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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基于上述的变化,工行等银行端进行黄金理财的调整,也是合规使然的必要应对,这次调整后,散户进行现货纸黄金的理财交易,或许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投机抑制!
这是因为,如意金积存、实物提取涉及“投资性用途申报、发票开具、与交易所系统对接”等环节,而新政对这些流程的合规要求大幅提升(比如用途申报的必填项、发票类型限制)。
工行现有业务系统未完全匹配新政,需暂停部分业务完成系统改造(如新增用途申报模块、调整发票开具逻辑)。
接着,新政规定“投资性黄金再销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如意金的赎回、转让环节原本的发票流程可能不符合新规;同时实物提取后的用途跟踪要求更严,工行需要重新梳理积存、提取的全流程合规审核机制,避免因流程疏漏触发“开票限制”等处罚,因此暂停部分业务做流程优化。
最后,新政鼓励全面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等场内平台交易以享受税收优惠,工行如意金积存业务需与交易所系统做更精准的对接(比如确保积存份额对应场内标准黄金),但当前对接流程尚未完全适配新政要求,需暂停业务完成系统打通,确保客户能享受合规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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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从当下看,工行暂停业务并非停止或者收缩黄金业务,而是需要在新政对“投资性黄金”的合规要求(用途申报、发票、交割管理)大幅升级后!
而为了避免违规风险、适配新规则而做的流程优化妆待系统升级、流程梳理完成后,业务会逐步恢复,且合规性会更强,但是新规实际上是对场外套利的抑制,各种税收成本上浮后,银行理财端的黄金交易市场定位就变的很奇怪,因为如果纯做纸黄金,不如做证券端的场内ETF,而如果实物金之类的交易,上海金交所暂时不接受散户交易,其是全球最大的场内黄金交易市场!
在我国,黄金和外汇的管制力度,实际上相近,一切为了汇率,重点在于反洗钱和抑制投机,同时因为我国在建实物金的交割仓库,也需要黄金进一步回流场内,以加强人民币对黄金的定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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